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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中文网
邹颂华 自由撰稿人
香港观察:虐待外佣案的启示
这名叫Erwiana Sulistyaningsih的印度尼西亚女子,在港受雇期间多次遭雇主殴打
2014年才过了不到一个月,网上某天突然传来一帧又一帧一名年轻印度尼西亚女子几乎遭毁容、倒卧在床的照片。原来又是一宗外佣受虐的案件,事件先由本地传媒揭发,至上周再由美国《时代》杂志报导,形容"印佣是香港的现代奴隶",轰动国际,香港政府才重视这起案件。
这名叫Erwiana Sulistyaningsih的印度尼西亚女子,据说自去年五月至今年一月于一位香港雇主家打工,受雇期间多次遭殴打,每天只准睡三小时,雇主甚至不准其与外界和家人联络,还克扣她的工资,工作八个月来最后只获得六千港元(外佣的法定薪酬为每月4,010元)。这种种恶行至Erwiana于一月十日被解雇送去机场,才被同乡揭发。但香港政府以没有人报警为由迟迟不采取行动,最初警方将案列作“杂项”处理,至丑事传千里后才“升级”至伤人案,由重案组接手赴印度尼西亚调查。
此事激发本地的外佣、劳工和左翼团体于上周日示威,有数千人参与;至昨天警方终以涉嫌伤人罪名拘捕怀疑潜逃的雇主。
虐佣案一宗也嫌多
周日的示威后,几乎所有报导也指出,有外佣表示其实许多雇主也对他们不错,这次实属个别事件。这看起来犹如是借外佣之口为香港挽回最后的面子──大多数雇主也是好人,只有少数是害群之马。然而,伤害已成,这类极端案件,一宗也嫌多,何况虐佣案每三数月就有一宗暴光,还未计未被揭发的,可见这些“个别事件”,即使未到比比皆是的地步也并不鲜见。比如说,去年秋天另一位印佣Kartika被雇主虐待和禁锢的案件,许多人仍记忆犹新。
香港现时有约三十三万名外籍家庭佣工,只要是有子女或家中有老人的中产家庭,都常会聘请外佣,可见香港家庭对外佣之倚重。现在,香港的外佣之中以来自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佣工为主,几乎各占一半,还有少数来自孟加拉国、斯里兰卡、泰国等地。
无论是Erwiana还是Kartika,都有个共同点,就是由同乡揭发事件,受害人本身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向外佣组织求助。这多少反映了他们实在处于劣势,受聘时对自己的权益一无所知,或是即使知道仍有原因要哑忍。据苹果日报的报导,Erwiana就是因为害怕家人受伤害,还有欠下六个月的“介绍费”未还,所以不敢反抗。
法律上的流弊
有关注外佣权益的团体如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及国际家务工联会认为,现时的外佣制度有“两星期规定”和“强制留宿规定”,还有高昂的中介费。这些都增加了外佣易遭强逼劳动和剥削的风险。两个组织也促请政府废除这两项规定,并彻底监督雇佣代理,惩处非法扣减外佣薪金,以保障外佣权益。
那到底这两个规定是什么?"两星期规定"是香港法例规定外佣必须在合约完结后两星期内重新获聘,否则必须离境。可是,一旦离职,要在两个星期内找到工作谈何容易?其下场大多是离境,甚至无法清还前来香港时所缴付的中介费或维持家庭生计。因此,一些外佣即使受到剥削也只得哑忍。
而“强制留宿规定”是外佣必须于雇主的定居点居住,即同一屋檐下。几十年前,如果雇主不肯包吃包住,很难聘到家佣;现在,时代变了,外佣必须与雇主同住,令外佣在生活上没有了隐私,而且容易受隔绝和剥削。以Erwiana一案为例,如果他在外和其他外佣同住或自住,可能会更早被人发现她的处境。
由此可见,法律是向雇主一方倾斜,再加上一些不良中介公司故意淡化这些问题,令外佣几乎不可能对雇主采取行动。
这次"个别事件",还反映了香港这个自喻为国际都会落后的一面。当年的亚洲四小龙之中,香港的外佣聘用条件可说是最苛刻的。韩国和台湾现在是以外籍技术性劳工而非外佣身分输入印度尼西亚女性劳工,聘他们为厨师、管家、保母等,待遇较家佣为佳(这正好符合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11年公布输出技术性劳工而非家佣的国策);新加坡近年提高了外佣的薪金,台湾亦打算今年内提高外佣月薪。
由此可见,对来自亚洲的佣工而言,香港不再是往海外谋生的首选之地。笔者有不少有聘外佣或准备聘外佣的朋友也指出,现在愈来愈难聘外佣,等候时间至少三四个月,所以也不敢太挑剔,最怕是他们不肯来。香港已出现有工不够人做的情况,现确是时候检讨整体的外佣政策了,给予他们更合理和有效的保障。(责编: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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