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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常熟快递员强奸杀人案宣判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1岁女孩徐某在回家路上被快递员董红楼假借有快递诱骗上车,惨遭强奸杀害。9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熟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董红楼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红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2岁的董红楼曾于2003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董红楼进入常熟某快递公司担任快递员。
2013年8月27日13时许,董红楼驾驶快递面包车行驶至常熟市虞山镇某公路时,见被害人徐某独自在路边行走,遂起强奸之念,以车上有被害人的快递为由,将其骗上车,又采用胶带纸捆绑、封嘴等手段控制住被害人,而后驾车至他处,在车内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因有路人经过,被害人挣扎呼救,其害怕罪行暴露,遂采取捂嘴、扼颈的手段将被害人杀死。当晚,董红楼将被害人的尸体运至南通某省道改线基建工地处,进行挖坑掩埋,离开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红楼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应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董红楼有强奸犯罪前科,此次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奸妇女,并在实施完毕后将被害人杀害,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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