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93|回复: 2

男子酒后与女子发生关系致其生子 被判付教育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6 22: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孙欣)男子许某到女子赵某家里修电脑,却与赵某发生关系。赵某因此生育一子。孩子来北京读初中,需交择校费10500元,因母亲无力独自支付,孩子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父亲负担一半。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判决许某向孩子支付5185元教育费用。
  据介绍,赵某与许某2000年相识。2001年8月,赵某在北京市妇产医院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一直由赵某抚养,经鉴定孩子为许某之子。去年8月,孩子将许某诉至海淀法院,要求父亲承担其学校择校费10500元的一半。


  许某认为,他和赵某没有结婚、同居或恋爱,只是一次喝酒后,赵某让他到家里修电脑,两人发生性关系。两个月后,赵某突然找到许某,说孩子是自己的。
  许某劝阻赵某不要留孩子,但赵某表示要自己养孩子。
  许某称,2001年8月孩子刚出生,赵某便找到自己所在的部队,要求承担责任,这令自己结束了16年的部队生涯,“当初是赵某要生孩子,另外孩子是外地户口,不应在北京交高额借读费入学,也不同意平均负担孩子的教育费用”。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性单独决定即可。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男女双方平均负担。
  赵某一直随母亲在北京居住、生活,在北京读书没有不当,故许某以子女户籍不在北京、拒绝支付其在京学习费用,这不能成为抗辩的合理理由。为此,海淀法院判决许某付给孩子初一第一学期学费5185元。
(原标题:男子被判为非婚生子付教育费)


发表于 2014-6-7 16: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支持,路过!












宁波大学成教录取查询
发表于 2014-6-7 18: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顺利,楼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16 01: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