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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景区停车场建别墅群 别墅主人为领导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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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01: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西部网

     为打造国家3A级景区,发展旅游经济,早在2005年,丹凤县就着手对县城附近的凤冠山进行景区开发建设。但是,最近,当地群众向《今日点击》栏目反映,给景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被改作它用,建成了别墅群,而别墅的主人是县上一些在职领导干部和退休老干部。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前往丹凤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景区配套建设服务区建成了别墅群

  群众反映的别墅群位于丹凤县城北两公里左右一个叫椒树凹的地方,距离凤冠山景区约500米,现在的名字叫做“凤冠山度假村”。里边共有两排共八栋独门独户的别墅,每栋都是上下两层,色调和风格统一。院子里曲径通幽、绿树成荫,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地方。

  凤麓村村民:盖起来5、6年了。

  记者:谁家盖的?

  凤麓村村民:县上盖的。

  记者:县上什么人盖的?

  凤麓村村民:说不清。

  记者:县上的人咋能在这盖别墅?

  凤麓村村民:那都是有本事的人,有头面的人,剩下别人咋也建不成。

  记者:宅基地只对村民外边的人盖不成。

  凤麓村村民:那是人家买的。

  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别墅群占的是凤麓村十一组和十二组的地,大约占地面积五亩左右,2009年就建好了。村民们只知道房主是县上的人,但房主的具体身份是什么,没有人能确切知道。那么,村民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来到“凤冠山度假村”一探究竟。

  记者:这房子是你们的吗?

  凤冠山度假村负责人刘娜:房子是我们租的。

  记者:建房的情况你们知道不知道?

  刘娜:建房的情况我不知道,那是我老公弄的,我就负责在这招呼一下。

  刘娜告诉记者,房主的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2009年,她丈夫得知有一处这样的别墅群,就和凤冠山景区的开发公司洽谈,以每栋每年两万元的价格租了八栋别墅中的六栋用于开办农家乐,当时接手时都是毛坯房,里面的装修和家具都是刘娜他们自己投资的。记者看到,另外两栋房子至今仍闲置着,其中一栋尚未装修。

  记者:你们的房租是交给谁了?

  凤冠山度假村负责人刘娜:房租我不知道。

  那么,这些房子的主人究竟是谁?他们和凤冠山景区开发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凤冠山景区管理处到底有没有关系?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个人建房,为什么建好房子后自己不住却要租给别人?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先后三次来到凤冠山景区管理处,但都没能见到其负责人。随后,记者又来到凤冠山景区管理处的主管单位丹凤县旅游局了解情况。

  丹凤县旅游局局长王永红:县上委托长安大学专业团队对这一块,对凤冠山景区进行了专业规划,编制了《凤冠山自然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这个规划布局,现在这一块是农家乐服务区,也是景区的一个配套服务项目。

  王局长说,为搞好景区建设,2006年,丹凤县专门成立了凤冠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由这家公司负责实施包括农家乐服务区建设在内的景区建设,由于景区开发在先,而县旅游局是在2008年才组建的,因此,对于“凤冠山度假村”具体情况,县旅游局也不太清楚。

  记者:它到底是别墅群还是农家乐?

  丹凤县旅游局局长王永红:我认为这一块是凤冠山配套农家乐服务区,不是什么别墅度假区。

  记者:称不上别墅?

  王永红:称不上别墅,因为这农家乐经营好多年了。

  群众所反映房子由个人出资修建



  土地手续如何取得?

  别墅也罢,农家乐也罢,既然是景区的配套服务项目,就该由政府或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怎么会出现群众所反映的房子是由个人出资修建的说法?如果真是个人自建,那么,其土地手续又是如何取得的呢?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居民建房需按程序审批。由居民申请,村镇、国土部门根据规划审批,原则上申请人必须是本村人,外村人买地建房是不允许的。那么“凤冠山度假村”里面的别墅群有没有取得建房手续呢?

  丹凤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强:现在“凤冠山农家乐”的建筑面积我们前面也丈量过,是5.594亩。

  丹凤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6年,龙驹寨镇政府以每亩18000元的价格从凤麓村村民手里征了这5.594亩地,并以同样的价格将这块地流转给了凤冠山旅游开发公司,这8栋别墅的建设用地是非法的。

  丹凤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强:按照《国土法》七十六条规定,没收并处罚款。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8栋别墅的确不是旅游开发公司建设的,而是由一些个人出资建设的。那么,既然没有用地手续,这些个人当初为什么还要自己掏钱在这里建房呢?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一位叫明平坤的别墅主人。

  记者:建这个房你花了多少钱?

  建房户明平坤:将近50万。

  记者:当初建这个房你们是怎么说的呢?

  明平坤:当时说的是统一一块建起来,建成农家乐以后,统一一块经营,跟凤冠山旅游成为一体,那边旅游后到这边就餐。

  记者:那这个房到底是你的还是旅游开发公司的?

  明平坤:房是我投资建的。

  记者:产权归谁?

  明平坤:这个当时没有说。

  明平坤说,当年听说县上要开发凤冠山景区,并为景区配套建设服务设施,但旅游开发公司又拿不出更多的钱,为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县上当时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思路,所以,他们8户才以集资入股的办法,出资建房。

  建房户明平坤:当时人家说的很清楚,这个《土地证》肯定是没有的,只不过是当时国家有这个政策,都盖成农家乐以后,统一一块配合景区搞开发。

  记者:据你了解,你们8户建房的都是什么人?

  明平坤:有几个我还说不清,都是跟我一样,都是些社会上一些人。

  明平坤说,尽管当初是抱着投资赚钱的愿望建起了房,但经过五年的时间,房主们发现凤冠山景区的发展不像他们当时想象的那么好。

  别墅主人为部门领导亲戚和家属

  为什么在没有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凤冠山景区能堂而皇之地建起别墅群?这8栋别墅的主人是谁?有没有传言中的县上领导?针对社会各界的疑问,丹凤县责成县纪委、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结果。

  丹凤县纪委常委冯高宽:我们认为凤冠山农家乐建筑群不属于别墅建筑。

  记者:8户建房户里面有没有县上领导参与这个事?

  冯高宽:通过我们核查,在8户里面除了一人外,剩下的这7户都是当时部门领导亲戚和家属在这报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这是凤冠山服务区建筑群,属于一起土地违法行为。对这起土地违法行为,我们将进行深入核查,如果牵扯到干部职工存在土地违法现象,我们将立即立案处理,绝不姑息。

  打造知名景区,发展旅游经济,这样的出发点本没有错,但没有土地手续就违法建房无疑是错误的,而且这一违法行为还可能牵扯到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所以群众的质疑也并非空穴来风,我们希望丹凤县的联合调查能够尽快查清事实,给老百姓一个明白的交代。(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王勇 贺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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