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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农村老人的民生问题日益凸显,经过笔者所在团队的调查,部分农村地区,老人自杀问题比较严重,应引起重视。
农村老人自杀率升高主要是当前他们遇到四大困难。其一,生存。主要涉及粮食供给的困难;其二,疾病。特别是一些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风湿、中风瘫痪,以及一些癌症疾病等所导致的身体疼痛;其三,精神。农村老人乃至大部分农村缺失应有的公共活动,精神状况具有荒漠化的倾向;其四,日常照料。随着打工大潮的兴起,劳动力广泛外流,农村老人的日常照料缺乏有效的载体,从而加剧了前述三个方面的困难。一些老人在无法克服这些困难的时候,选择了自杀这种个体化的极端手段。
“老有所养”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当下面临比较严重的挑战,在农村,尤其如此。
过去,老人因为有宗法制度和宗族组织的保障,他们占有比较有利的位置,能够在家庭内部掌握财产的分配权和劳作、生活等安排权,作为家族的老人,他们较少有自杀问题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和集体承担了部分老有所养的功能,如集体内部按人口和劳动力相结合的口粮等资源分配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人利益。在集体养老和家庭照料相结合的情况下,老人自杀现象较少发生。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获得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但是,客观上,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老人的养老模式复归至传统时期的家庭养老,但家庭养老所需要的文化制度和组织载体不复存在,部分农村家庭内部子女出于一些原因而不愿意承担养老责任时,老人只有独自面对。显然,具备劳动能力且身体健康的老人还能养活自己,反之,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自杀就是无助老人重要选项。
另一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是,当前社会已经出现较高的经济分化,这给农村中年人——当前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支持群体——带来的集体焦虑是,如何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社会中激烈的竞争。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也是弱势群体。而作为比他们更加弱势的老人,就成了他们要甩掉的包袱,这对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来说,尤其如此。
如何干预农村老人的自杀问题?笔者认为,首先,需正确面对农村老人自杀问题。可以说,老人自杀是社会转型阵痛的具体表现之一,西方发达国家在转型时期都遭遇过此类问题。其次,加强制度建设,为老有所养提供制度兜底。例如调查表明,新农保和新农合的有效实施,对于缓解农村老人自杀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再次,加强组织建设,为老有所养提供组织保障。在我们发现湖北京山农村的老人自杀问题后,当地政府积极建设农村老年人协会,丰富老人的公共文化生活,实践表明,这些探索对于缓解当地老人自杀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作者是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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