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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框架
乌干达1994年9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时,乌还是《罗马公约》和《非洲发展与机会法案》(AGOA)的直接受益国之一,其农产品和纺织品向欧盟和美国等国家出口享受关税和配额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截至2012年5月1日,乌干达共与1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分别是:赞比亚、英国、南非、挪威、荷兰、毛里求斯、意大利、印度、东非共同体、丹麦、中国。
行业鼓励政策
为鼓励和吸引外国投资,乌干达政府对不同行业在税收方面给予如下优惠:
(1)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进口,免关税和增值税,当地不能生产的原材料,可减免部分关税和销售税。
(2)资本投资补贴
资本启动补贴:给予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资金补贴,坎帕拉、金贾、恩德培、纳姆为(Namanve)和恩杰鲁(Njeru)地区,厂房和机械设备享受50%,其他地区享受75%的优惠。以下费用可在公司收益中扣除,但只扣除一次,其比例如下:公司开办费在前4年平均分摊,每年负担25%,科研费的100%,培训费的100%,矿产勘探费的100%,第一年使用的厂房的20%。
以下资产每年享受高折旧提成,折旧率具体如下:
①计算机及数据处理设备40%;
②轻型汽车、建筑及掘土设备35%;
③重型汽车、专用货车、拖车、拖拉机、及用于农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厂房及设备30%;
④所有其他应折旧资产包括:小汽车、机车、船只、飞机、办公家具、室内固定装置等20%;农业花费包括劳动力居住区、可拆除建筑、栅栏、排水及水电供应设施等20%;园艺设备和温室建设20%;
⑤工业建筑,包括已批准的商业建筑、宾馆和医院5%。
(3)用于出口商品生产的进口物资,投资者可申请100%出口退税。
(4)以下进口物资免交预扣税:
①石油及石油产品,但不包括化妆品,织布和纱线;
②机械设备;
③人及动物用药品;
④用于教学的材料;
⑤属于免税组织的进口物品等;
(5)免税期:
鲜花出口者和制成品出口超过80%的出口商享受10年免税期。投资额在5万至30万美元的投资入,3年内可享受免交公司税、预扣税和所得税;注册投资额在30万美元以上,5年内可享受免交公司税、预扣税和所得税。
另外,乌对26大项物品免征所得税,具体可查询乌投资局2010-2011有关税收奖励措施(Uganda Investment Incentive Regime 2010/2011)。
地区鼓励政策
外国投资者在坎帕拉、恩德培、纳姆维、金贾和恩杰鲁等5城市投资办厂,在开业生产第一年乌干达对投资设备和厂房给予50%税费优惠,对在乌其他城市投资的设备和厂房在开业生产第一年给予75%税费优惠。
乌干达目前没有经济特区和出口加工区。根据乌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未来5年内在全国建设22处工业园区。目前在首都坎帕拉市内已规划KIBP工业园区,现巳完成园区内布局规划。投资ICT业、农产品和矿产加工,在该园区内免费获取土地。
在乌干达首都以东30公里处Mukono地区,一个颇具规模的中国企业群拔地而起,经营范围涵盖钢铁、造纸、制鞋、建材等行业,在当地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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