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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再过3天,全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将正式施行。它是南京3年来在促进科技创业创新方面进行探索实践的结晶,也是南京为全国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交出的一份“特别答卷”。
本周,我市召开了规模空前的科技与人才工作会议暨《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学习培训会,用3个半天的时间进行学习、培训、研讨,让《条例》和它体现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人心。
2011年7月,南京市委在深刻把握城市特征和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目标,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科技创业创新,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上迈开大步。3年来,科技创业在南京蔚然成风,20个紫金科创特别社区内,数千名海内外科技人才落户扎根,一个个创新型企业孵化成长。
在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南京还承担着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一些地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几个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南京在3年的探索中,推出了“科技九条”、“创业七策”等一系列创新性很强的政策,特别是建设了一批紫金科创特区,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吸收和凝聚了这一系列政策举措精华的《条例》,正是南京交出的一份重量级答卷。
《条例》将一系列好经验、好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其重大意义在于,突破了原来只靠特殊政策开绿灯、闯路子的做法,在法律层面打通了一条促进科研人员向科技创业者转化、科研成果向产品转化、科技创新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快车道。
《条例》的意义甚至并不局限于南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条例》第三十五条吸收“科技九条”相关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等单位在转让职务发明成果时,将科研人员的收益提高到最多百分之九十五。这一条款和其他两条类似规定被写入法规,其意义就在于体现鲜明的政策导向和清晰的制度设计,也让条例具有更强的可复制性。
纵观《条例》可以看出,它为科技人员创业“画”出了一个融合了硬件、政策和服务的“特区”。在这里,政、产、学、研、金、介等各项要素协同发力,促使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迸发无穷的创业活力,撬动科技创业,引领创新驱动。经过不断的成熟、复制、推广,“特区”的覆盖范围或将从若干个紫金科创特别社区扩展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从而有力推动中国创新驱动的步伐。
对南京而言,《条例》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和法制化。创新驱动与投资驱动相比,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不如后者那样见效快,需要以打基础、利长远的精神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保持战略定力,不忘初心、耐住寂寞。然而,当前有的人对此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方面需要战略上的定力、耐心和坚守,一方面也需要执行层面的务实推进,从而用实际成效增强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吴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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