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反腐举报人 于 2014-10-30 06:31 编辑
揭开在社会上已真相大白明显假案长达700多天仍得不到纠正之谜,惊爆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幕后黑手:有省领导、市委正副书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露出水面 ——徐州公检法甚至江苏监狱等部门成了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迫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私人工具,中国立体式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在江苏惨遭毁灭性破坏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纠正冤假错案,用法律建立了由法院、检察院、监狱等部门组成的立体式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由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徇私枉法用造假手段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明显假案的真相已在社会大白,但直到至今,十分明显的假案长达700多天仍得不到纠正。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决定后,十分有必要把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幕后黑手曝光,推进惩治操纵制造本假案的幕后黑手。 一、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接省领导指令“火速”将诉讼王培荣的自诉案立案 公诉案件是经过公安、检察院调查、层层把关后才能提起诉讼。法院规定公安、检察院不能介入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既没有经公安、检察院调查,也没有经公安、检察院层层把关。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查应该比公诉案件更仔细和严格。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写明自诉人在2012年10月18日到泉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泉山区法院立案庭接到诉讼状的当天立案,甚至刑事审判庭当天组成进行审判的合议庭,由庭长宋遥任审判长。宋遥上午11点当天打电话要王培荣当天下午到法院拿《刑事自诉状》。王培荣问曾任立案庭庭长的宋遥:法律规定必须受理的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二个行政诉讼案(因查风华园黑恶势力过程中弄虚作假而引起的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要求撤销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字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案和因泉山区民政局在查风华园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非法选举过程中弄虚作假而引起的王培荣起诉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政府[2011]徐泉行复第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案),在你当立案庭长期间提交了诉讼材料,一年多过去了,为什么至今不给立案?而自诉人诉王培荣的自诉案,不但当天立案,当天组成合议庭,竟当天要被诉讼人到法院拿《刑事自诉状》。宋遥答复:法院接省领导指令,我们是具体办事的,没法解释。王培荣提出要求复印诉讼人提交法院的全部诉讼证据,宋遥答复明天来拿全部证据复印件。 二、王培荣向社会公开证据复印件,引起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和泉山区法院极度恐慌,强令要求王培荣交出复印件遭拒绝 在2012年10月19日,我拿到全部证据复印件,立即将一份证据复印件(在立案前2天的2012年10月16日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函)向社会公开。因公安公函《情况说明》明显暴露出徐州公检法办假案成风的极度腐败现象,引起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和泉山区法院极度恐慌,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和泉山区法院强令要求王培荣交出复印件,遭王培荣拒绝。 公安公函《情况说明》暴露出徐州公检法办假案成风的极度腐败现象: 1、王培荣从主审法官复印到公安公函《情况说明》不是起诉方提交法院的证据,该公函出于本诽谤罪自诉案还没有立案前,说明贪官李荣启动用公安整王培荣黑材料,公安公函已到泉山法院主审法官手中,十分明显是事先有预谋的迫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事件。 2、公安公函《情况说明》称: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多吨,在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至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仍认定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自诉人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政府的基层政权落在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手中,这帮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激起公愤,不但被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而且被忍无可忍的3000户风华园居民联名签名举报。 公安公函《情况说明》证实了王培荣长达10年举报的真实性,被3000多户风华园业主联名举报的黑恶势力(自诉人)非法强行掩盖王培荣揭露的真相,用剥夺3000多户风华园居民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的手段,非法操纵潘增奎成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成为风华园多次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黑恶势力新主犯。 3、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所谓玩忽职守罪是为潘增奎开脱罪责 潘增奎贩卖私盐检察院是以非法经营罪立案的,而且潘增奎以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应该用更严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潘增奎职责,不知为什么公安的公函称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3)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4)被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徐州市检察院必须顶住压力,重新启动该案,维护法律权威,给党和政府及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潘增奎逍遥法外的真相,徐州检察院是咋样被摆平的? 三、自诉案的判决没有生效,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就遭非法逮捕是严重的违法 诉讼王培荣的自诉案件没有经公安、检察院层层把关,也没有检察院监督。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不同点之一,自诉案一审判决后不立即收押,而是等二审判决的结果;程序上而言,被告上诉可能会被撤销判决;一审判决后立即收押等于架空二审,是严重的审判违法行为。 尽管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徇私枉法用造假手段设圈套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明显假案,但此时自诉案的判决没有生效,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却遭非法逮捕是严重的违法。 四、自诉案的判决没有生效,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就遭非法抄家,企图毁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法院全部证据备份、王培荣用于诉讼的全部材料和举报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大量贪腐证据 已向社会公开证据并揭露真相,这里不在重复。 五、为了阻止党和政府及人民得到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自诉案的判决没有生效,甚至在一审庭审前半个多月,超级黑社会非法下达异地关押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指令 法律规定自诉案审理过程公安检察院不能介入,但王培荣被告知早在一审法院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庭审前的半个多月,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徐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咨康就向徐州市铜山看守所下达非法异地关押王培荣的指令,甚至王培荣还被告知非法做出异地关押王培荣批示的还有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可见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黑幕重重。 查非法下达异地关押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指令很简单: 1、庭审时,泉山区法院当庭宣读判决书将王培荣关押徐州市看守所,泉山区法院没有判决异地关押的权力。王培荣遭异地关押是徐州市委书记、副书记、徐州市检察院常委副检察长非法干预的结果。 2、早在一审法院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庭审前的半个多月,徐州市铜山区看守所就收到异地关押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指令,开始做关押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准备工作。 3、王培荣在铜山区看守所非法异地关押期间,贪官李荣启动作频频: 先是要与王培荣做交易:王培荣答应停止举报李荣启,李荣启立即无罪释放王培荣,并将起诉王培荣的四自诉人以伪证罪关入监狱,遭铮铮铁骨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拒绝。 后来又提出王培荣在服刑期间,原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继续给王培荣发工资、保留工作,再次遭铮铮铁骨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拒绝。 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绝食抗争下,超级黑社会将王培荣长期在铜山看守所的违法企图破产。王培荣要求铜山看守所按规定立即送江苏省泗洪监狱服刑,但王培荣被告知必须把送到李荣启势力范围的监狱服刑,王培荣逃不出李荣启手心。 六、为了阻止党和政府及人民得到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超级黑社会神通广大,“特批”把王培荣送到贪官李荣启势力范围的彭城监狱服刑 因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是十分明显的假案,为了掩盖明显假案,所以超级黑社会是不能失去对王培荣的控制。 经江苏省司法局“特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是二年来唯一从铜山看守所送到位于徐州的彭城监狱服刑人员。 在彭城监狱贪官李荣启仍是动作频频,再次提出与王培荣做交易:王培荣答应停止举报李荣启,李荣启立即无罪释放王培荣,并将起诉王培荣的四自诉人以伪证罪关入监狱,再次遭铮铮铁骨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拒绝。还提出给大学毕业待业的王培荣孩子安排工作为由,企图逼王培荣就范,但铮铮铁骨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贪官李荣启的决心决不动摇。 彭城监狱做了大量见不得人的事:不允许王培荣会见律师、不允许王培荣给家属打电话,非法剥夺王培荣的通信权,王培荣交彭城监狱200多封揭露假案的举报信没有给寄出。 王培荣在狱中进行二十多次绝食抗争,因为从判决书就能看出是明显假案,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是中国监狱能唯一留长发、长期穿写字抗争的囚服。 囚服前面写:举报贪官反腐无罪,遭假案陷害入狱已超过530天 囚服后面写:反腐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举报徐州市委二任书记、三任副书记贪腐,遭法院假案陷害入狱 彭城监狱拒不执行监狱法第二十四条,失职渎职一年多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流氓手段徇私枉法制造假案,用无赖手段拒绝纠正十分明显的假案。向全社会公开举报材料和证据揭开了法院恶意徇私枉法制造的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黑幕,证明中国立体式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在江苏省惨遭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超级黑社会毁灭性破坏
——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徇私枉法的办案法官,法院以“你的举报材料没有部门敢接”拒绝王培荣提交控告法官徇私枉法举报材料,徐州中级法院拒绝接收控告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规模恶意失职渎职,触目惊心!!!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正告徐州市法院“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揭露假案本真相的举报材料和证据,请看本邮件附件或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办案法官:
1、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流氓势力还黑: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2、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是否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3、江苏腐败高官导演升级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丑剧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彻底摧毁了国家法律基础 4、法院不择手段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王培荣公开证据充分说明。 5、为揭开徐州二级法院用极其卑鄙的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黑幕,公开三证据充分说明该假案是有预谋的、由位高权重的江苏省贪官操纵的。 6、江苏省高级法院多次拒绝自查自纠由下属法院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竟长达700多天,阳奉阴违对抗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一、徐州超级黑社会控制下的徐州二级法院颠倒黑白办假案如同玩魔术 (一)徐州市中级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1、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证据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图片第17页倒数第2行 2、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予受理裁定。请看证据二: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图片第18页第1行 3、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结论为王培荣“散布四原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公款、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构成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徐州市中级法院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请看证据三: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图片第18页第12行 (二)泉山区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1、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原文为“诉讼中,被告人王培荣提出反诉,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证据四:(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图片第2页第4行至第8行 3、(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 请看证据五:(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图片第16页第9行 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其造假十分明显,不但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泉山区法院判决书自身十分明显的自相矛盾,而且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之间十分明显的矛盾。 因为是伪造的假诉讼要求,所以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之间十分明显矛盾。 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行第5行,原文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原文是“检举和控告 四原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等犯罪行为”。 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是“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而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却是“检举和控告”,存在明显矛盾。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是“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是“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法律上更有质的区别。 泉山法院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因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造成漏洞百出,如,刑事诉讼和反诉要求必须以明确的刑法规定的罪名为诉讼要求前提,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罪名。刑法没有规定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不可能以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连起码的诉讼和反诉要求前提也不符合。徐州市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竟十分荒唐称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强行对不是诉讼要求的内容做出不予受理裁定。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没有提到,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提到的“实施打砸抢犯罪”,因为法院伪造的假诉讼要求,所以法院写不出提起诉讼的具体罪名。还有,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看,伪造王培荣对自诉人三宗罪的反诉,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伪造四宗罪名的反诉。更为荒唐的是,这二个法院均在假反诉内容后加“等”字,也就是说二个法院均说不清楚王培荣反诉具体内容。 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是为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量身定做的: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由法院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内容:“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法院目的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庭审时举证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并把王培荣已提交法院用于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的254页证据,包括自诉人数十段暴力打砸抢录像证据在内的二张证据光盘,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可见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就是为了以“散布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王培荣犯诽谤罪量身定做的。 二、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是否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反诉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三、江苏腐败高官导演升级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丑剧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彻底摧毁了国家法律基础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是江苏腐败高官操纵制造升级版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丑剧:只许贪官黑恶势力贪腐,不许百姓举报揭露。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对照王培荣揭露假案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任何人均能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或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十分容易看出是十分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这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彻底摧毁了国家法律基础。 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本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本假案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打响。 四、只要不是法盲均能看出是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长达700多天拒不自查自纠 王培荣狱中一直要求江苏省高级法院自查自纠由下属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的,下为申请之一,全文如下: 江苏省高级法院理应必须立即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的自查自纠程序: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徐州二级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已超过500多天 江苏省高级法院 (一)江苏省高级法院必须对本假案立即启动自查自纠程序 王培荣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写得十分清楚: 1、王培荣遭到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 2、对照王培荣揭露假案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任何人均能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或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十分容易看出是十分明显的假案。 3、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真实性。 面对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而且徐州二级法院拒不纠正明显假案长达500多天,江苏省高级法院理应必须立即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的自查自纠程序。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二)江苏省高级法院应该停止造成拖延纠正明显假案时间的错误做法 江苏省高级法院在2014年2月16日发函要求王培荣邮寄《再审申请书》、一审法院判决书原件、二审法院裁定书原件等材料,2014年4月28日下午,彭城监狱刑罚执行科转达江苏省高级法院通知,催王培荣邮寄上述材料。 难道即使是明显的假案,如果受害人不写《再审申请书》,请问江苏省高级法院就不纠正该假案了吗?自查自纠是法院纠正冤假错案十分重要的途径。 本假案是自诉案,只有假案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再谈再审,其诉讼权利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江苏省高级法院内部网络就能十分容易看到的判决书、裁定书,还要王培荣再提交,而且必须是原件,既没有必要,又增加原件在多个环节丢失的可能性。请问江苏省高级法院:如果假案受害者丢失原件,难道法院就不纠正该假案了吗? 徐州二级法院公然制造假案,法院公信力遭到严重破坏,假案受害人怎么放心把证明假案的十分重要证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邮寄给江苏省高级法院? (三)王培荣再次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足以证明徐州二级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假案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和证据,请看: 附件1:长达7页、页脚为《法院制造假案真相》; 附件2:王培荣一审时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共20页); 附件3:王培荣一审时提交泉山区法院的《提交法院材料清单》(共3页); 附件4: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 附件5:二审法院徐州市中级区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复印件) 附件6:徐州市中级区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7:长达2页、页脚为《假案的又一铁证》; 附件8:页脚为《庭审黑幕》; 遭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 2014年4月28日写于江苏省彭城监狱 五、公开江苏省高级法院再次拒绝王培荣要求其自查自纠十分明显假案申请得证据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在狱中王培荣一直要求江苏省高级法院自查自纠由下属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均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拒绝,这是江苏省高级法院在阳奉阴违对抗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的表现。出狱后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收到江苏省彭城监狱公函,实际上告知王培荣:江苏省高级法院再次拒绝王培荣要求其自查自纠十分明显假案申请。下为江苏省彭城监狱公函图片(也可看本邮件附件): 六、公开三证据充分说明法院不择手段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王培荣公开证据充分说明。该假案是有预谋的、由位高权重的江苏省贪官操纵的 证据一:泉山区法院的《扣押单》证明泉山区法院用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用材料的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徐州市二级法院办假案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只能用违法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其中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是王培荣揭露的徐州二级法院掩盖假案真相的手段之一。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案件当事人的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均不能属于法院没收范围,一旦这些材料被法院没收,也就是法院非法剥夺了该案件当事人举证等权利。 尽管徐州二级法院判决书故意隐瞒了王培荣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但仍要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证据被徐州二级法院非法手段强行毁灭,也是徐州市二级法院颠倒黑白办假案的铁证。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用的答辩状等案件材料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在法院制造的假案上诉和申诉中起关键作用,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了破坏王培荣对假案上诉和申诉,非法扣押并拒绝归还王培荣的答辩等案件材料(证据袋六袋)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十二张光盘)。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归还,徐州市中级法院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不但在上诉期间,而且在申诉期间,甚至长达80天的申诉受理整个阶段仍拒绝归还,充分暴露出徐州中级法院恶意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的卑鄙行径。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4年5月29日,出狱后的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要求归还被泉山区法院非法扣押的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用材料,但泉山区法院至今拒绝归还。 证据二:徐州市中级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 被长期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再次顶风办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 自2012年11月30日,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起,王培荣大量向各级党政公检法,政法委等部门举报控告申诉徐州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办假案,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尤其是2013年党和政府、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均十分重视纠正冤假错案,被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8月30日不得不受理了王培荣的申诉,但徐州市中级法院更疯狂地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 1.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 2013年9月3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陆连东提交《给徐州中级法院申请》,明确提出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要求;2013年9月25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陆连东法官邮寄《要求提交证据U盘申请》;王培荣还在其他多封寄给陆连东法官信中提到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均不予理睬,实质是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行为。 2.拒绝王培荣用证据证明案情真相 徐州中级法院在二审裁定书无法否认王培荣上诉状指控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故意在判决书隐瞒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的事实,但偷换概念称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二张存入案件卷宗来掩盖真相。其中存入案件卷宗的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清单中,内含明确写明能证明自诉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实性的多达数十段打砸抢录相证据。法院设圈套办假案手段,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在受理申诉后,王培荣在《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申请》中明确提出,为使办案法官掌握案情真相,当面向办案法官说明提交法院大量证据要证明的内容,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不予理睬,再次非法剥夺了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的权利。 3.徐州市中级法院顶风疯狂办假案,驳回王培荣申诉 2013年11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第1页第15行明目张胆谎称王培荣“无任何事实证据”,明显与徐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矛盾。二审裁定书确认的王培荣提交泉山法院254页证据和包含自诉人打砸抢数十段录像证据的光盘二张,在申诉案受理过程中,这些已在案件卷宗内的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竟然翻脸不承认。徐州市中级法院这次赤裸裸假案竟用无赖手段办假案,是中国法院史上的耻辱。 本申诉案长达80天整个受理过程,从陆连东法官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和拒绝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到明目张胆办假案否认二审裁定书已确认提交法院的并已存入案件卷宗的全部证据,充分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不是办理刑事申诉案,是在再次对举报其办假案的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政治迫害和实施报复,反映出徐州市中级法院用顶风办假案手段,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 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天地不容! 证据三、证明立案前徐州公安非法介入本自诉案铁证的徐州公安公函《情况说明》 本诽谤罪自诉案还没有立案前,被王培荣长期举报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动用公安整王培荣黑材料 ,公安公函已到泉山法院主审法官手中,十分明显是事先有预谋的迫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事件。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写明自诉人(被王培荣举报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于2012年10月18日向法院提出诽谤罪诉讼。立案第二天的2012年10月19日,王培荣从主审法官宋遥复印到不是起诉方提交法院的证据:在立案前2天的2012年10月16日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函。由于办案人员良知,该公安公函证实了王培荣长达10年举报的真实性,被3000多户风华园业主联名举报的黑恶势力(自诉人)非法强行掩盖王培荣揭露的真相,用剥夺3000多户风华园居民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的手段,非法操纵潘增奎成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成为风华园多次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黑恶势力新主犯。公安公函《情况说明》称: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多吨,在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至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仍认定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自诉人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政府的基层政权落在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手中,这帮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激起公愤,不但被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而且被忍无可忍的3000户风华园居民联名签名举报。 本假案详情请看网页: 本案的背景徐州出现超级黑社会材料详情请看网页: 徐州出现超级黑社会:操纵徐州法院用假案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还不罢手,竟还敢要杀举报人全家,黑白两道通吃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徐州公检法败类成了贪官李荣启长期疯狂迫害举报人的鹰犬 http://bbs.china168.biz/thread-585358-1-1.html 中国是共产党的天下,岂容贪官一手遮天,已到彻底揭开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等三重追查长达七年多黑幕的时候了
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徇私枉法的办案法官,法院以“你的举报材料没有部门敢接”拒绝王培荣提交控告法官徇私枉法举报材料,徐州中级法院拒绝接收控告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规模恶意失职渎职,触目惊心!!!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正告徐州市法院“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2014年10月10日上午是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和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为了能排上第1个接待,10日早上七点王培荣就到徐州市中级法院接待处排队等候。但所谓的院长接待日和检察长接待日有名无实,既没有院长接待,也没有检察长接待。 徐州市中级法院负责信访接待周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接待了王培荣,王培荣提交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内容目录详情看附件),要求徐州市中级法院自查自纠本假案。 但遭信访负责人周博拒绝,甚至拒绝接受举报材料,也拒绝告诉法院哪个部门负责自查自纠冤假错案。周博的理由是“你的举报材料没有部门敢接”。 无奈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到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一位年龄大的检察官收下的王培荣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并做了登记。王培荣到另一个年轻些的检察官,提交要求检察院对假案进行监督的材料,这位检察官看了看王培荣,问:“你是王培荣”,王培荣点了点头。这位检察官说你的案件我们都清楚,你到省里去吧,告诉王培荣:“徐州市检察院没有人敢查!越是明显的假案越是不敢查,他们(检察官)不想丢饭碗,更不想坐牢。原因你懂的” ,拒绝王培荣提交要求检察院对假案进行监督的材料,并将已登记收下的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退还给王培荣。 王培荣从徐州市委办的网站(徐州州市零障碍网站作风气象站)查得周博公开的手机号码13952199955打电话过去,周博听到王培荣报姓名后,回答说打错了,并立即挂断电话。 贪官李荣启超级黑社会已在徐州形成超级黑色恐怖,造成到法院反映法院内部法官制造的冤假错案处处碰壁,举报无门。 无奈的王培荣只能给徐州市委公开的每一个徐州市中级法院官员和王培荣知道手机号的院长手机发短信: “到法院举报法院制造的假案无门,要求法院自查自纠执行党和政府规定的有错必纠原则遭变相拒绝 我是遭假案迫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我多次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举报法院制造的假案,要求法院自查自纠执行党和政府规定的有错必纠原则。但遭信访负责人周博拒绝,甚至拒绝接受举报材料,也拒绝告诉法院哪个部门负责自查自纠冤假错案。我按照徐州市零障碍网站作风气象站公开的周博手机号码13952199955打电话过去,周博听到我报姓名后,回答说打错了,并立即挂断电话。造成到法院反映法院内部法官制造的冤假错案处处碰壁,举报无门。请你告诉我:法院哪个部门负责自查自纠冤假错案?由哪个部门受理举报材料?” 纠正冤假错案是法院的职责,自查自纠由法院内部法官徇私枉法制造的假案,法院更是责无旁贷,但王培荣给徐州市中级法院30位领导反映,至今没有得到一个回应的。
2014年10月13日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法院29位领导(名单见附件)每人发手机短信: 纠正冤假错案是法院的职责,自查自纠由法院内部法官徇私枉法制造的假案,法院更是责无旁贷,希望你们尽快告诉王培荣:法院哪个部门负责自查自纠冤假错案?由哪个部门受理举报材料?拒绝接收控告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是失职渎职行为 2014年10月13日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徐州市检察院31位领导(名单见附件)每人发手机短信: 《徐州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公开承诺》话音未落,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拒绝接收的控告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宁愿失职渎职,也不敢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中国立体式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惨遭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超级黑社会毁灭性破坏。 当晚还给上述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共计60位领导每人发了下述二个短信: 假案就是敌情,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就是战斗命令,在这场捍卫社会正义的战斗中,担任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失职渎职,变相成为假案制造者的帮凶。明显的假案680多天得不到纠正,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检察院)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你们对不起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养育你们的人民,你们对不起人民法官(检察官)的称号,更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面对由徐州法院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十分明显假案,你们的身份决定了你们不可能明哲保身,在执行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与成为假案制造者帮凶二者只能选其中之一。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拒绝接收的控告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王培荣公开举报材料揭开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真相,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当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还给徐州市政法委8位领导(名单见附件)发了上述短信。 当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还给徐州市4位市领导(市委书记曹新平、市政法委书记孔海燕、市委秘书长夏文达、市人大主任刘忠达)发了上述短信。 当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还给徐州市6位市纪委领导(徐州市纪委副书记刘章华 、王宏萍、陈勇,市纪委常委董瑞启、刘志军、曹智)发了上述短信。 徐州市中级法院29位领导名单: 孙欣: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吴沛: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戚志华: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乔英武: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徐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刘树华: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人事处处长 李存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处长 彭洪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 陈 勇:市中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慈延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 苏 雯:徐州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海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 刘 川: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 董 涛: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处长 孟 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李 玲: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周 博:徐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王志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谭晓兵: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综合协调处处长 王朝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处处长 潘荣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邱学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袁长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单云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颜茂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高艳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祁贵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 王 韧: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欧青海: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社会管理创新办主任 徐州市检察院31位领导名单: 刘咨康:副检察长 孙光永:副检察长 祁树良:副检察长 沙锦瑞:政治部主任 陈海鹰:反贪局局长 周东升:办公室主任 沈善文:侦查监督处处长 李开勇:反贪局副局长 祁赞朋:反贪局副局长 张丰年:反贪局副局长 郭 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 陈 刚: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 魏秀清: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 朱广玉: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刘德学: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李培胜:反渎局综合处处长 刘 宁:反渎局侦查处处长 张 湧:监所处检察处处长 陈士莉: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张厚来: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高 煜: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时 波:检察技术处处长 王 琦:法律政策研究生主任 胡 超:行政装备处处长 沈兆建:监察处处长 马丽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马 骏:老干部处处长 金爱晶: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 夏 春:检委办主任 杜庆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 朱耿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徐州市政法委8位领导名单(政法委书记孔海燕排在市领导分类中,不再重复): 李磊:综治协调处处长 王刚:市委政法委宣教指导处处长 唐磊: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臧其胜:综治指导处处长 李海波: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杨祥才:依法治市工作处处长 张可越: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秘书处处长 张淑勇:宣教处处长 《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的公开信》(《致徐州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官的公开信》)
为党为国为民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徐州二级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 1、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流氓势力还黑: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2、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是否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3、江苏腐败高官导演升级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丑剧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彻底摧毁了国家法律基础 4、法院不择手段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王培荣公开证据充分说明。 5、为揭开徐州二级法院用极其卑鄙的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黑幕,公开三证据充分说明该假案是有预谋的、由位高权重的江苏省贪官操纵的。 6、江苏省高级法院多次拒绝自查自纠由下属法院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竟长达660多天,阳奉阴违对抗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假案就是敌情,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就是战斗命令,在这场捍卫社会正义的战斗中,个别法官(检察官)失职渎职,变相成为假案制造者的帮凶。明显的假案660多天得不到纠正,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检察院)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你们对不起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养育你们的人民,你们对不起人民法官(检察官)的称号,更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面对十分明显的假案,你们的身份决定了你们不可能明哲保身,在执行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与成为假案制造者帮凶二者只能选其中之一。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遭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 2014年9月18日 附件:要求徐州市中级法院自查自纠本假案,提交的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1、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办案法官 ——徐州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要多黑有多黑:用弄虚作假犯罪手段颠倒黑白制造假案如同玩魔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变有罪,铁证如山的明显有罪黑恶势力逍遥法外。江苏省高院长达680多天拒不纠正明显假案(20页) 2、王培荣一审提交法院的《刑事答辩状》(20页) 3、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证据材料清单(3页) 4、惊曝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徐州二级法院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黑幕(12页) 5、法律援助者指出:从披露的事实看,一二审法院不受理王的反诉、不核查王答辩列举的证据的目的就很清楚了。一意制造冤案,必须无视和抹煞事实!(8页) 6、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7页) 7、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19页) 8、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页) 附件:王培荣发短信内容图片和记录手机号短信列表的图片
拿起法律武器彻底摧毁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长达七年的、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超级黑社会,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在北京、南京、徐州多地打响,全国征求法律援助
——六个诉讼案必将揭开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七年多和制造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黑幕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方式:发邮件到peirongwangcumt@163.com ,手机:13587348636(本手机只收短信,拒接任何电话)
诉讼案1:起推动社会进步(促使法律反腐健康开展和推进保护举报人立法及纠正冤假错案立法)的中国反腐第一案:江苏省纪委长达七年不查贪官李荣启遭起诉,百姓倒逼其反腐打老虎
——揭开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七年多黑幕
详情请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591483-1-1.html ,也可发电子邮件到peirongwangcumt@163.com索取详细的材料和证据。
诉讼案2: 彭城监狱沦落为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关押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私人工具是其失职渎职所致,王培荣起诉彭城监狱和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告知天下:中国有立体式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
——揭开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黑幕 诉讼案3:诉讼《法制日报》要求客观报道真相案
记者丁国锋在法院做出判决前在《法制日报》的报道严重失实,变相绑架法院制造假案,对法院制造假案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诉讼案4: 诉讼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和北京市司法局行政不作为案 北京赛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殿臣长期在网络非法以“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大律师”招摇撞骗,恶意违法法律法规漫天要价,要求法院判定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和北京市司法局行政不作为,并要求撤销北京律师界的害群之马张殿臣的律师执业证 诉讼案5:就长期在网络非法以“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大律师”招摇撞骗的律师张殿臣起诉北京赛尔律师事务所,要求退还违法多收的律师费九万元和因律师张殿臣明显过错赔偿当事人损失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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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6:中国矿业大学现校长葛世荣、原党委书记罗承选充当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超级黑社会的急先锋,其四宗罪正在逼着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不得不起诉中国矿业大学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说贪官最怕曝光,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中国不缺举报人,缺的是保障举报的环境。徐州法院成为贪官黑恶势力的走狗恶犬,设圈套制造假案陷害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法院制造假案手段,可陷害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对社会危害极大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25日下午在北京与近300名全国政协常委会晤时,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说贪官最怕曝光,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 铮铮铁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简介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坚信反腐是一场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革命(请看王培荣写的《反腐败是一场革命》),是革贪官的命,是人民与贪官之间的正义与邪恶的生死较量。既然是革贪官的命,必然有风险,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王培荣十多年来铮铮铁骨站在反腐斗争前列,坚持公开实名举报贪官黑恶势力。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到徐州二级法院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使王培荣感到徐州腐败的严重的,进一步认识到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腐败官员长期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的犯罪行为对党和政府及人民造成极大的危害,他们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反腐进程,这些反映出中国反腐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更加坚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反腐决心。 反腐败是一场革命 王培荣发表于2006年2月 纵观历史改朝换代之规律,无不以励精图治开始,以官吏治腐败告终。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国是家城,城坚民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实为重本之举。为民不为民是为官与施政好坏的试金石。 不为民的官有两种状态,一是庸才,或意志消沉,无所作为,对这种官是斩钉截铁地更换。另一种是品德坏,专为一己私利而坑民、扰民,对这种官是毫不留情地清除。 一个好官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个坏官是则为官一任,祸及一方。能为一方的百姓祸福影响的是权力问题,愿不愿对一方的百姓祸福造成影响的是品质问题。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根源。专制和独裁是权力失去监督和控制的具体表现。 当前,腐败表现在贪赃枉法,结党营私,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勾结黑恶势力,打击报复异己,任人唯亲,当保护伞等等方面。而腐败分子大多数出现在大大小小的权力阶层,因而,反腐败是对腐败现象和具体有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的斗争,是正与邪的斗争,是国家和党存亡的大事,实质上是一场革命,激烈的时候也流血。 腐败分子当其腐败罪恶未被揭穿绳之以法之前,他们可以道貌岸然地以各种方式和假象欺骗人民,他们损坏的是党在人民中的光辉形象,他们丧失的是党在人民心中的诚信。当其腐败将要败露,他们可以一反常态地利用权力残害维护正义的人民。人民面对腐败分子的欺骗和残害这二种手段上,腐败分子占尽了天时地利,因而反腐败有相当难度。 对于权力腐败,反腐败者总是处于弱势,不得不时时刻刻警惕那种冠冕堂皇和阴险毒辣的暗害,甚至举报不得不匿名,策划反腐活动不得不转入地下,上访也只能时时盼望清官突然出现在眼前。举报材料交上去之后,一怕石沉大海,二怕举报材料转回到腐败分子手中。腐败分子报复行为和劣迹倒成了名正言顺的"阳谋",而反腐败者的正义行为倒蒙上了"阴谋" 的色彩。面对这些,反腐者没有坚强的毅力是难以坚持到底的。但反腐者无论成败都是英雄。 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部门主要领导的官僚主义是腐败分子滋生的温床,是反腐败行动的大敌。反腐败要想迅速获得效果,要上下齐动员,对腐败分子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清廉的社会风气,让人民觉得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天地之中。 反腐败者对腐败分子周旋的时间越长,说明腐败分子的外围势力越大,说明保护伞的地位越高。但不论腐败分子的势力多大,保护伞的地位多高,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急需解决的反腐败存在问题: 目前的干部机制和反贪机制,贪官要担心的是管着他的那几个有关官员,不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一旦他觉得巳成功蒙蔽或摆平了那几个可以左右他命运的官员后,便可放心大胆、为所欲为地进行腐败敛财的伟大事业,可以无视近在咫尺的人民群众的感受。相反,手中无权的平头百姓若路见不平,出头反腐,可能会招来极其残酷的打击报复,或再被扣上政治帽子,随时弄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地步。两相比较:搞腐败的风险较低,搞反腐的成本则反而较高。
揭开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七年多黑幕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陈美行、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腐败官员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成黑社会,狗胆包天骗倒了党和政府及全国人民,道德沦丧操纵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徐鸣、陈美行、李荣启等腐败官员狗胆包天骗倒了党和政府及全国人民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贪官李荣启主动索贿外单位二套福利房等贪腐铁证如山,王培荣不但有举报材料,还附有大量举报证据,竟被原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原徐州市委副书记陈美行、原徐州市常务副市长李荣启等组成的徐州市委常委会核实,结论王培荣举报全部是假的,都是捏造的。 王培荣公开的举报证据: 1、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主动索贿得到的外单位二套福利房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分别写明房屋所有权人是李荣启及其夫人王亚玲。 2、徐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用途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李荣启夫妇不是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没有资格要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 李荣启还敢在媒体上称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父母一套我一套”。 李荣启所谓的父母是沛县乡下的农民,更没有资格要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 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原徐州市委副书记陈美行不是白痴,在证据面前十分清楚李荣启的贪腐,更清楚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由于徐鸣陈美行李荣启均长期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出于对抗党和政府反腐目的,竟狗胆包天做出王培荣举报全部是假的,都是捏造的结论。 中国是共产党的天下,岂容贪官黑恶势力一手遮天。徐州成腐败铁桶,到了彻底根治徐州腐败时候! 正是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陈美行、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腐败官员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成黑社会等原因,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七年多,详情请看网页: 狗胆包天李荣启谎言还敢在媒体上宣扬
2010年3月30日,李荣启通过美国之音称:王培荣举报的内容全部都是假的,“组织”调查后也全部没有问题。 “这个事情呢,我在常委会上和组织会上都说过,组织上都经过核实,全部都是捏造的,他这个人你跟他说也不接受,精神上有问题。” 李荣启说,他本人和有关当局都曾经多次跟王培荣所在学校和王培荣本人沟通,但没有成效。对于王培容的不接受,李荣启认为对方有个人成见,并为王培荣检举揭发他的孩子和房子的问题进行辩护。 “他现在言论自由啊,他要怎么说怎么说,我跟他说多少次了。他一个说我房子问题,一个说我孩子问题,不就这两个么。房子问题我跟他说的清清楚楚,发票都有,父母一套我一套,他说我有六七套都是瞎讲的。没有领养孩子,只是家里边一个亲戚孩子来上学,已经结婚走了。” 李荣启对美国之音记者说的内容足以说明,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手段比黑手党还黑,公开庇护贪官李荣启: 星光大厦302、303是李荣启夫妇的以权谋私主动索贿价值二百万二套外单位福利房刑事犯罪的铁证。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供并在网上公开了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其中星光大厦302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房主是李荣启老婆王亚玲,但李荣启对美国之音记者说是他妈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单位的集资房李荣启和李荣启老婆均没有资格要,一个平米也不能要,查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十分容易的。 李荣启的铁证如山、十分明显贪腐,轻易通过以徐鸣为市委书记的常委会上和组织会上审查,李荣启竟还敢向美国之音通报:“组织上都经过核实,(王培荣的举报)全部都是捏造的”。这是以徐鸣为市委书记的徐州市委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更是明目张胆欺骗党和政府及全国人民,掩盖贪官李荣启贪腐真相。 举报贪官李荣启贪腐铁证如山,请看王培荣举报李荣启主动索贿外单位二套福利房的举报材料和证据, 从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网上公开徐州副市长李荣启主动索贿外单位二套福利房腐败证据看出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 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存的大事,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法制日报》2010年04月27日报道:低价购房成为正部级官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正部级)朱志刚受贿案罪行之一被起诉。正部级官员低价购房被起诉,但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索贿二套外单位二百多万元的福利房,这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索贿腐败案,尽管中纪委半年前督办,中央和江苏省委十分重视该案,贪官李荣启仍至今逍遥法外。后台硬中纪委督查不动贪官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在徐州市区至少已敛财六套福利房。其中:
中纪委督查的臭名昭著贪官淫官李荣启仍任江苏党政要职是对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挑衅
李荣启以权谋私敛财四套福利房:市委大院内福利房二套、康居小区一套(138平方米)、泰山嘉园一套(200多平方米)。
尤其恶劣的是,已敛财四套福利房的贪官李荣启,狗胆包天,竟还敢索贿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的)二套福利房(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302、303),尽管铁证如山,但中纪委督查不动。
徐州腐败高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主动索贿(涉案二百万)的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二套福利房: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内星光大厦302、303
所有权登记号:、200800200437502、200800200437503
所有权证号:139778、139779
面积(平方米):133.88、146.60
证据:(彩色图片略,如有需要请发电子邮件到peirongwangcumt@163.com索取)
1.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住房的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像片
2.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3.豪华高层星光大厦134平米一套只卖10万(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设局集资房) 4、徐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用途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5、建设局集资房星光大厦审批公函,其中划拨用地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单位的集资房李荣启和李荣启老婆均没有资格买,一个平米也不能买。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供并在网上公开了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李荣启夫妇至今还住在以权谋私的外单位福利房(星光大厦302、303),查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十分容易的。 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下简称《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某私的违法犯罪: 1、《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权来源项为:集资建房。即国家政策规定的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有权购买,只卖给住房困难的职工,而且夫妇双方只能购买一套。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1)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是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李荣启夫妇均不是徐州市建设局职工,李荣启夫妇从来没有在徐州市建设局工作过(没房李荣启当时是徐州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老婆一直是徐州市总工会职工),没有资格买建设局的集资房。 (2)李荣启不是住房困难的职工,在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非法购买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前,李荣启已有三套福利房,市委家属院二套、康居小区一套,房屋面积超过238平方米。即李荣启使是建设局职工,也不能购买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 (3)即使本单位的夫妇双方也只能购买一套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星光大厦302是李荣启老婆王亚玲的产权,303是李荣启的产权,这是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铁证。 2、《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登记类型项为:转移登记。李荣启夫妇买星光大厦302、303是买新房,不是二手房。买新房应该是房产登记,买二手房当产权变更时才是转移登记。为什么李荣启夫妇买新房星光大厦302、303是转移登记?因为李荣启买的是外单位集资房(福利房)是非法的,要转移登记使其“合法化”。 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别项为:私产。说明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通过大量违法操作使星光大厦302、303为李荣启夫妇私产。 4、当时市场价每平米超过5000元的房屋,依据举报人举报星光大厦302、303共280平方米外单位二套集资房李荣启每套只付了十万,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明确以受贿论处。从王培荣网络举报而落马被判刑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判决书可以看出,董锋低价购买的房屋,以受贿论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第一条第六款规定: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在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徐州市副市长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但李荣启涉嫌十分明显刑事犯罪却无人查处。 5、李荣启不仅涉嫌受贿,而且是主动索贿。在矿大办公楼,在矿大领导在场情况下,李荣启本人对王培荣讲了如何以徐州市委市政府名义取得建设局锦绣嘉园内层高22层的星光大厦二套集资房的过程: 2003 年,当时李荣启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有市委二套房子(一套60多平米,另一套40多平米),还有康居小区138平米一套市委福利房,李荣启夫妇住在康居小区,父母住市委房子。考虑到照顾父母不便,李荣启向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现徐州市政协主席)提出解决住房困难,由庄华平安排,市政府秘书长兼建设局局长杨军操作,得到二套280平米建设局集资房,一套在李荣启名下,另一套在李荣启老婆名下。 李荣启一再声称:他得到的二套建设局集资房是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是合法的,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李荣启以权谋私违法犯罪,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还恶意陷害党和政府组织 李荣启如果住房真正有困难,应该自己去社会买商品房解决。 从李荣启自己叙述的取得建设局集资房过程,十分明显是以权谋私取得的。李荣启当时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是市委的人,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如认为住房还有“困难”,理应向市委后勤部门申请解决。李荣启有什么权力直接向外单位的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提出解决住房“困难”。作为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更没有权力给外单位的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再安排建设局二套280多平米的福利房。这是徐州官场严重腐败的表现之一。 6、李荣启在徐州市区以权某私至少取得六套福利房,其中四套低价买,高价卖,非法谋取私利。 惊爆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中国最牛贪官李荣启十大罪状 1、有三个情妇,并与其中二个情妇生了非婚生子女,其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三年前就开始公开实名举报李荣启以“收养”为名掩盖其身份真相(该非婚生子女拥有豪华宝马车);李荣启还提拔一情妇到徐州市某区当副区长;在沛县任县长期间李荣启到南京嫖娼被公安抓住,但没有影响李荣启升官仕途; 2、李荣启到处敲诈勒索,狗胆包天,主动索贿,李荣启在徐州市区福利房多达六套。其中,王培荣举报的李荣启索贿外单位价值超过三百多万元的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二套的铁证在网上公开三年多; 3、李荣启以权谋私诈骗80万元打着能把划拨土地改变用途成为出让土地,企业在变更的土地建商品房有巨大利润的幌子,诈骗80万元;李荣启的徐州市常务副市长办公室和家成为诈骗场所; 4、利用职权谋私,在工程中为亲属捞取上千万不法利益; 5、疯狂打击举报人,二名实名举报人遭李荣启打击报复失业;雇佣黑社会伤害实名举报人;堕落成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保护伞;用权钱封锁媒体监督和实名举报人网络举报 6、李荣启为了自保,拉大旗做虎皮,陷害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谎称李源潮是李荣启的后台;众所周知:贪官是党和政府的公敌,是人民的公敌,任何有党性原则和良知的干部,绝不会成为已被公开揭露、罪行大白于天下的贪官后台; 7、李荣启把与情妇的私生子女在家养,并以领养为由落户口,为了安抚老婆,李荣启与老婆超生,骗取独生子女补贴等一切福利,逃脱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制裁,把该子女送到澳大利亚自费留学; 8、不择手段,利用一切机会受贿。徐州市新建行政办公大楼,采购办公家具身为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李荣启也不放过,与沛县的情妇张某一起到北京,用抬高价格、故意买贵的不法手段,受贿五百多万元; 9、李荣启用300百万买官成徐州市委副书记; 10、大肆卖官买官,连大学生找工作的机会也不放过,即使朋友也一样索贿。李荣启索贿五万,把朋友子女安插到徐州市彭大工作。
相关背景材料请看: 徐州成为腐败重灾区的罪魁祸首:江苏省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陈美行、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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