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证券时报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针对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强调要“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切实摸清保险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守住确保保险业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分为保险机构自查整改和监管部门督导抽查两个阶段。
首先,保险机构自查整改阶段为2014年12月初至2015年3月中旬,自查内容应包括集团、产险、寿险、资产管理、中介等五大类保险机构的各个管理层级,经营的各个管理环节和风险点,各类、各级机构均要100%自查。
第二个阶段为监管部门督导抽查阶段。保险机构自查整改同时,监管部门将按职责分工督导公司自查整改。2015年3月至4月,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审核评估公司自查报告,选取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处理。检查涉及公司业务时间范围为2014年全年,包括2014年度各机构业务经营合规性及违法犯罪情况,“如有需要可上溯。”
保监会还明确了检查重点,包括公司治理及内控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股东虚假出资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在业务经营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上,重点检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五假”问题。
在资金运用上,重点检查重大投资决策的合规性,特别是违规将保费转为资本金、存款的真实性、大额存款是否存在质押,以及另类投资风险,特别是投资信托、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等。
证券时报记者魏书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