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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带一路”早期项目动态评估报告》(下称《报告》)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报告》由一带一路百人论坛提供学术指导、走出去智库主撰,中国网提供支持,是国内首个量化评价“一带一路”早期项目的指标体系报告。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一带一路百人论坛顾问委员周延礼在研讨会上表示,对于“一带一路”项目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违约风险等,保险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之一。
周延礼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地区经济合作出现新高潮的背景下,“一带一路”长辐射、宽领域、多层次的地区经济贸易合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发展机遇,同时又带来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例如地缘争端引发的政治风险、当地投资环境不佳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法律体系不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海外买方的破产拖欠所导致的违约风险等。
“保险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之一。”周延礼称,“保险业可以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强化出口信用三大保障。其中风险保障可以细化为人身风险保障、财产安全的风险保障以及法律责任风险保障等。”
周延礼介绍,“一带一路”项目工程中的火灾险、货物运输险、法律责任险、出口信用险需求较多,战争险、特种保险的需求也具有一定规模。
“"一带一路"早期项目动态评估过程中要把这些风险充分考虑进去,为"一带一路"资金安全提供保障,有效地进行资产配置。”周延礼称。
据悉,《报告》以“五通”为主线,从硬联通和软联通两个维度,创造性地提出国内首个“一带一路”早期项目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为观察与评估“一带一路”早期项目的健康状况,以及对完善相关政策,提出针对性建议。
每年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四个维度,对国家风险进行分析和揭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咨询和支持。特别是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风险咨询服务。针对“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显示,“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存在政治风险高、通货膨胀严重、经济结构单一、金融体系欠发展等问题。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正是出口信用保险发挥更大作用的时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中国信保没有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偏大而简单地收缩信用额度,而是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在全面研判风险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承保规模,积极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发展提供“中国信用”,用“中国信用”创造“世界机遇”。
“一带一路”提出4年间,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支持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凸显,中国信保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承保了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约旦阿塔拉特燃油页岩电厂项目、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燃煤电站项目、马来西亚350万吨钢铁厂项目、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等各类“走出去”项目1097个,覆盖交通运输、石油装备、电力工程、房屋建设、通讯设备等多领域。中国信保累计向企业和银行支付赔款16.7亿美元,涉及“一带一路”沿线60个国家,基本覆盖了“一带一路”全线,主要损因包括汇兑限制、政治暴乱、企业与银行破产、买方拖欠等。特别是在那些地缘政治风险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撬动银行融资、弥补经济损失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例如,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帕普铁路库拉米电气化铁路隧道是中乌两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里程碑项目。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中国信保为该项目提供了承保金额超过3.8亿美元的特定合同保险。2016年,在中乌两国元首的见证下,长达19.1公里的隧道正式通车,极大地促进了乌兹别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借助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乌克兰“空中快车”轨道交通项目、肯尼亚内马铁路项目、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阿曼萨拉拉燃煤电站及海水淡化项目等一批金额大、影响广的关键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中国信保用实实在在的信用支持,谱写了充满中国智慧、大国责任的信用保险新篇章。“要想富,先修路”,这条展现中国发展真谛的谚语,表达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作用。2013年起,中国信保着力支持中国与沿线各国携手打造中蒙俄、新欧亚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上千个经济合作走廊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带一路”为保险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契机,为了抓住机遇,巩固保险业在宏观经济格局中的功能定位,保险业需要在深刻认识自身特点并总结现有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协调有序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是整合多方资源,拓展服务空间。“一带一路”沿线的风险突出,保险机构个体承保能力较弱,经验不足,面对国际性重大项目可能底气不足。同时,海外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单家公司实力有限,难堪大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业一方面需要加强行业合作,组织行业战略联盟,建立全行业风险数据库,组建行业的承保和投资共同体,“抱团出海”,增强行业话语权;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和其他行业的交流和沟通,开展专项研究,形成跨行业的联动机制,拓展服务空间,争取更多服务机会。
二是增强投资保护,为“走出去”保驾护航。 “一带一路”沿线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复杂,市场准入、投资保护和监管环境的障碍异常突出。保险业需要充分利用政府间高层磋商和世贸组织及自贸区谈判等多、双边平台,探索建立保险业进入“一带一路”经济带的投资保护机制,反映保险业诉求,加强投资保护,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营建公平透明的外部环境,为“走出去”保驾护航。
三是争取政策便利,提升行业竞争力。从国际经验看,美、日等发达市场在“走出去”阶段,大多推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保险业应加强跨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进入“一带一路”的国家顶层设计,为服务“一带一路”争取税收减免、保费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行业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是创新保险品种,提升多险种综合服务能力。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加快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巨灾保险、再保险、货运险、航运险、工程险等业务,继续为“一带一路”工作中走出去人员提供人身保障。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争取有利的外部环境。在多边领域,结合提升我国保险监管国际影响力战略,借助在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的优势地位,参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组织模式,探索在巨灾等特定保险领域建立专项合作机制的可能性。借助对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重要影响,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全面构建服务“一带一路”的国际多边监管平台。在双边领域,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保险监管机构的双边合作,签订谅解备忘录,建立监管合作和人才交流机制。推进监管互认,扩大我国“偿二代”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影响力。同时,通过国际论坛、多双边合作平台等机制做好增信释疑工作,讲好“中国故事”“丝路故事”,宣传开放包容的理念,展示互利共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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