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淄博新闻网 作者:赵晓雯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我市制定淄博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处符合市级标准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市里对被认定并授牌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一次性奖补。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
除符合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生产经营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入驻创业实体60个以上,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下同)300人以上等。
市级创业示范园区认定标准
除符合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入驻创业实体60个以上,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600人以上,对网络创业园、现代农业创业园,在入驻创业实体个数、稳定吸纳就业人数方面可适当降低20%;企业成长性好,企业存活率不低于70%,每年至少新增10户以上创业3年以内的企业。
扶持奖励:
市里对被认定并授牌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以及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运行经费。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核定发放额度,授牌后首期拨付50%,第二年上半年复查合格的再拨付50%。对运行情况达不到市级标准的第二年的50%不再拨付,并收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授牌。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标准:生产经营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楼字型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孵化实体60个,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300人以上,给予孵化基地30万的奖补资金,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户创业实体且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含5人),给予孵化基地增加1万元奖补资金,每有1户孵化成功迁出孵化基地继续创业,给予孵化基地增加1万元奖补资金,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奖补标准:入园创业实体60个,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600人以上,给予享受30万元的奖补资金,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户创业实体且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含5人),给予创业园区增加1万元奖补资金,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