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没管住下半身,结果会有多严重?
撰文|周宇编辑|傅凝
在中央纪委对“老虎”、“苍蝇”的通报中,“与他人通奸”是常出现的一条罪状,与其类似的还有“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
这些道德层面的措辞都有什么区别?又都如何处罚呢?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给您简单解释下这几个表述的区别,并给您举几个例子,看看如何将行为量化成处罚。
“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跟通奸是一回事吗?
先从概念上看,“通奸”是指非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给行为人自身名誉、各自家庭、所在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前大内总管、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山西省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杜善学等多名高官通报中都有这一项。
“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包括了“通奸”的概念,涵盖所有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发生和保持性关系,包括通奸、保养情妇(夫)、嫖娼等。四川省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贵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程孟仁、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宝军等都有“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
“生活腐化”更多是从行为的性质来看,包括超规格享受、色情淫秽场所消费、保养情妇、与婚外女性发生性关系等。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青岛市南区政协副主席孙兆军等人通报中包括“生活腐化”这一项。
而“道德败坏”是总的概念,泛指“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包括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利用职权等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教育或赡养义务、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声明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不救等5类。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等都“道德败坏”。
重婚或包养情妇?直接开除党籍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查阅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涉及“桃色”处罚的有两条,分别是第一百五十条和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条针对的是“通奸”,处罚分为3个层次, 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目前中央纪委的通报看,一般用“通奸”这个表述的,大都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的处罚都是直接到最高级——开除党籍,有的合并开除公职。之所以直接适用最高层次的处罚,可能跟这一条的补充说明有关,第一百五十条最后还有两个补充,“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发生性关系?至少撤销党内职务
条例的第一百五十一条针对的是“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这个处罚就比较严重,没有警告这种然并卵的处罚,一旦确定有以上行为至少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搜到今年7月就有一个案例,广东茂名茂南区袂花镇石浪小学原校长陈永朝就因此受处罚,他用其权力诱惑已婚的石浪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郭某,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茂南区纪委调查后决定给予陈永朝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去年10月也有一个案例,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阳利用职权与其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被网上曝光,宝鸡市纪委责成高新区党工委立即调查。最终确认了举报属实,给予汪阳撤销千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的处罚,同时撤销了其千河镇镇长的职务。
党外人士就没党纪管了?其实也有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党内的纪律规定,但对于非党员,也有规定约束,《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保养情人和其它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发现一条新闻,与这个处罚有关。去年12月底,陕西榆林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燕军,利用工作之便,欺骗女孩感情,并导致其怀孕,最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副中队长职务处分。
还有一些处罚依据的是自己系统内的规定。去年9月,广西东兰反贪局副局长黄东坡也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最终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去年8月时,东兰县委已免去他副局长的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综上所述,官员们,请管住身上所有器官,当然还有大脑里的思想。
参考资料| 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陕西新闻网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