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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归集”到统筹:养老金如何管好用好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养老金归集方案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调动群众缴费积极性,扩大参保覆盖面;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利于增强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
实行养老金归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使养老金通过市场化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和可持续积累。今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养老金投资模式,以及基金投资管理主体和职责、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等作出了规定。人社部、财政部此次完成养老金归集方案,就是要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的要求,先把各地养老金结余归集到中央层面,由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受省级政府委托对养老金进行市场化投资。
简单地说,养老金归集就是把各地养老金结余归拢至中央,但具体操作起来并不简单。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只是具备初步框架,但真正实现省级层面归集的并不多,大量养老金仍沉淀在地方,且几乎全部存在银行,导致地方或行业利益固化。有的经过层层转移,成了地方建设资金,有的被银行贷给了地方骨干企业。要把这些资金从县市归集到省级,相当于直接把钱从地方拿走,实际执行起来阻力很大;再从省级归集到中央,难度同样也会不小。
养老金归集与养老金投资直接相关,比如资金归集的规模直接决定了养老金投资的规模,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养老金归集相当于养老金全国统筹的一个预演,养老金归集如果能够按照中央的部署顺利完成,将是养老金全国统筹迈出的重要一步。如果把各地养老金结余归集到中央层面这一步都做不好或无法完成,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养老金统一收取、流动(其中包括养老金结余的归集问题),统一发放、支付,几乎就是不可能的。
财政部上月发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845亿元,累计结余3.5万亿元。但是,如果剔除财政补贴等收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为18726亿元,基本养老金支出为19045亿元,收支相抵为负的319亿元。同时,2014年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进入拐点,养老基金首次出现年度赤字,其中22个省份基本养老金收不抵支。养老基金首次出现年度赤字,全国范围(剔除财政补贴)和多数省份基本养老金均收不抵支,令养老金全国统筹愈显必要和紧迫。
长期以来,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普遍较低,不少地方一直停留在县级或市级统筹的水平,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制约。如果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收到中央,再由中央按照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各地“分发”基本养老金,那些以前基本养老金收不抵支的地方,养老金不能足额发放的难题将得以缓解;那些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有较多结余的地方,也不必再为保证养老金结余保值增值、防止贬值流失而操心。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统筹的最高层次,从理论上说,全国统筹也能把养老保险的周转支付、互济保障功能发挥到最好状态,并最大限度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需要澄清的是,养老金全国统筹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搞“劫富济贫”,不是通过中央之手对养老保险费进行“损有余而补不足”式再分配,以此解决一些地方养老金收不抵支的困难。养老保险制度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全国统筹并非是在全国范围内“均贫富”,而是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体现个体之间的差距;二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养老待遇与缴费情况直接挂钩,要鼓励个人账户多缴多得,并通过“多上缴多返还”,鼓励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强化养老保险管理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养老金全国统筹不是“劫富济贫”,不是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零和游戏”,因此不能完全仰仗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必须将财政补贴和国有资本划转作为重要的筹措渠道。目前,国有股份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正在进行,国企利润上交红利也在逐年提高,其中相当一部分可以用作养老金补充。另一方面,做好养老金归集和商业化投资,也有利于多方筹措应对养老金短缺问题。这些都是完善养老金全国统筹、管好用好百姓“保命钱”的题中之意。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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