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99|回复: 0

男子让打工女以“性”抵债 事后频纠缠获强奸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2 01: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海峡都市报

闽南网12月22日讯 在石狮务工的女子阿兰(化名),因赌博输钱,向牌友陈某借钱千余元,因无钱归还,陈某提出性要求,以此抵偿债务。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宣判,陈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今年40岁的陈某,来自重庆,多年前,与妻子一起来到石狮务工。喜欢打牌的他,工作之余,隔三差五邀约几个朋友打牌。今年7月,认识来自湖北的阿兰,同样喜欢打牌的阿兰,多次输钱却苦于没有钱给人,就向陈某陆续借钱1000余元。后来陈某向阿兰要钱,但阿兰无力偿还,却又不敢告诉丈夫。这时,陈某提议以开房的形式抵偿债务,两人先后发生多次关系,阿兰将债务偿还。
但陈某并未就此放过阿兰,多次短信邀约阿兰,但遭到拒绝。陈某以“我有你裸照”“如果不发生性关系,就将丑事告诉阿兰丈夫”等方式,威胁阿兰,无奈阿兰先后多次顺从。直至10月12日,阿兰再次接到陈某邀约的短信,不想维持这不光彩行为的她报了警,最终陈某被石狮市宝盖派出所抓获。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威胁散步不雅照片及传播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要挟,多次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石狮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海都记者李昌乾通讯员程耕轮蔡燕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5-6 21: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