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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湖南省离境退税代理服务协议签订暨标识颁发仪式在长沙举行,12家大型商业骨干企业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成为该省首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
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备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湖南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长沙时代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吉阳置业公司、郴州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成为湖南首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
湖南省国税局进出口税管理处张军介绍,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境外旅客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他们只要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了达到500元人民币的退税物品,且尚未启用或消费,就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离境退税口岸办理退税。
目前,境外旅客凭销售发票和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就可以直接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进行海关验核后办理退税。长沙银行作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为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业务。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扣除代理机构2%的手续费后,实际按9%退付。”张军解释道,比如,一名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了1000元人民币(含税价)的商品,那么他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出境时,就可以得到110元的退税款,扣除20元手续费后,实际得到90元的退税款。
据了解,当前的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能够促使境外旅客在湖南旅游、购物更实惠、更放心,有助于退税商店增加销售量、提高竞争力,以更优的服务、更强的效益推动‘湘品出境’。”湖南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建平表示。
下一步,湖南省国税局将加强与口岸办、财政厅、长沙海关等单位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购物商店范围,并对离境退税商店提供“一对一”的税收政策辅导、系统操作讲解,保障离境退税政策落地。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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