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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旗下的海航投资近日发布公告称,综合考虑批文进度、公司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证监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这意味着,海航集团控股华安保险的愿景以失败告终。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海航集团全面退出新光海航人寿后,拿下了渤海人寿,又多次试图通过旗下子公司控股华安保险。
然而,事与愿违。在本次海航投资定增计划告吹之前,今年8月30日,“海航系”另一家控股公司渤海金控也终止了收购华安保险14.77%股权的计划。
海航保险帝国梦受阻
根据海航投资披露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有关公告,其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资本”)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以229,961.55万元收购华安保险19.643%股权,以292,477.76万元收购新生医疗100%股权。
其中,收购华安保险19.643%股权包括两部分:一是海航资本以持有的华安保险12.5%股权认购海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二是海航投资募集现金收购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酒店”)持有的华安保险7.143%股权。海航投资、海航资本、海航酒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上方案已于去年5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海航投资公司延长该定增有效期的议案于今年6月遭股东大会否决。
海航旗下的渤海金控是去年7月30日宣布收购华安财险14.77%股份计划的,当时拟定是从华安保险第二大股东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泽达”)处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若按照海航系此前提出的收购方案,渤海金控收购后,将总计持有华安保险股份约为34.41%,这与保监会此前要求的“保险公司股东持股不超过1/3的监管红线”相悖,监管障碍较大。
一位投资界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航集团激进名声在外,一直高杠杆运作,使得监管层审慎,两次冲击华安保险控股股东地位失败是必然结果。
海航投资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根据海航投资10月14日发布的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7年1至9月净利润为300.00万元至500.00万元,上年同期为-2479.83万元。
华安保险无控股股东
筹划两年多的定增计划告吹,到底会对华安保险产生何种影响?
华安保险相关人士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称,“海航投资定增计划终止后,对华安保险的影响在于,海航资本将不再以持有的华安保险12.5%股权认购海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由于海航投资和海航资本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对华安保险股权结构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对华安保险战略发展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目前,海航投资持有华安保险7.143% 股权,海航资本持有华安保险12.5%股权。海航投资和海航资本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两者合计持有华安保险19.643%股权,位居第二大股东。而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华安保险2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华安保险方面表示,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
记者从华安保险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看到,华安保险大部分股东股权处于被质押状态,海航投资目前持有的7.14%股权也处于被质押状态。
在被问及被质押股权何时解开以及是否会迎来新一轮股东洗牌,华安保险表示,“公司股东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属于正常的股东权利,主要是为其相应债权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海航投资质押股权的解冻时间取决于所担保债务的期限,经与股东确认,目前质押股权价值能覆盖所担保债务,不会导致所质押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公司股东均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我公司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股权质押和解质押事宜。”
公开信息显示,从2016年三季度开始,海航投资持有的7.14%股权就处于被质押状态中。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除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海航资本这两家股东持股正常外,其他股东持股均处于被质押状态。比如,第一大股东特华投资总计持有42000万股,其中被质押股权数量26880万股;湖南湘晖资产经营、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股东股权均处于被质押状态。
未来发展是否承压
股东定增计划的变化,是否会影响公司第四季度的流动性、偿付能力等指标?
对此,华安保险回复记者称,“根据海航投资公告披露的定增计划,其拟收购的华安保险股权不属于公司增发股权,为公司股东持有股权的转让,因此对公司四季度的流动性、偿付能力等指标无影响。”
公开数据显示,1-10月份,华安保险共录得原保险保费92.49亿元,高于去年同期的80亿元。但从华安保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看,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从二季度的261.71%降至三季度的235.7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二季度的275.31%降至三季度的248.19%。净利润也从二季度的3397万元降至-1.4亿元。净现金流从二季度的-3.2亿元转正为1.07亿元,华安保险表示,由负转正,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流为5.88亿元所致。记者了解到,所谓的“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与发行债券和股票相关。
而从2016年年报看,车险是华安保险的重点盈利险种。
在被问及商车费改对该公司车险业务是否造成影响时,华安保险表示,“公司2017年主营业务是财产保险业务。自2015年保监会开展试点以来,费改对公司车险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保监会自去年以来重拳出击整治车险市场乱象,市场秩序已明显好转,为车险发展提供了日益向好的外部环境。今年6月,二次费改正式落地,中小公司可能面临诸多挑战,对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产品定价能力、创新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还注意到,今年以来,华安保险多次收到罚单。其中,5月份时收到两地保监局处罚决定书。5月17日,上海保监局连发7封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3封指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指其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的行为。在这一周前的5月10日,吉林保监局连发两封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
另外,保监会于9月1日对外发布了对华安财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书显示,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华安财险总公司及下属10多家分公司多次通过编制虚假材料,虚列了1072.3万元的费用,并从中套取了近800万元的费用,遭到保监会74万元的罚款。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丽颖)
来源:国际金融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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