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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是为纪念美国芝加哥妇女的大罢工而于1910年设定的。中国早在汉代就已有“妇女节”,且传承了数千年。
汉乐府《古诗十九首》中就有“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的描述。传说织女为天帝的女儿,花容月貌,心灵手巧,是中国古代女性勤劳、聪慧与善良的化身。于是,七夕节开始向“乞巧”习俗转变。七夕之夜,有女孩的人家,通常要摆上瓜果、女红,以乞求织女把纺织和刺绣等技艺传授给她们。于是,民间把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称为“女节”或“乞巧节”。
河南《宜阳县志》载:“七月七夕为女节,祀天孙以乞巧。”陕西《蒲城县志》又载:“七月七夕,嫁女避节。”这一天,妇女们可以穿上盛装,打扮得漂漂亮亮,或走亲访友,或回娘家团聚,或逛街赶庙会等。就连平时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也可以自由出入。汉代刘歆著的《西京杂记》中载:“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具习之。”《荆楚岁时记》中亦载:“七月七日,是夕人家妇女结彩楼穿七孔外,或以金银愉石为针。”
到了唐代,人们都要在“七夕”乞巧节这天祭拜织女,希望她把纺织的技巧传给家中的女人,而女人们则走亲访友,交流织艺,连平时被禁锢在绣楼里的大家闺秀,这天也可以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涉足田园、游览井市。
到宋、明两代,“七夕”这天妇女的待遇就更高了:女人要穿红戴花,用五彩绫线结成樱桃、桑葚、角黍、葫芦等形状穿线佩身,家中还要备足美食供女人享用。明代《帝京午目》中说:“七夕女儿节,角黍展榴裙。”《帝京物略》中也有“七夕,父母家必迎女食花糕……亦曰女儿节”的记载。
在清代,“妇女节”又从“七夕”发展成端午的“女儿节”,这天,女人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享受平时想都不敢想的“游艺”、“聚餐”、“休假”等特权,远嫁的女子也可以在这几天回娘家看望双亲,共享天伦。
在古代,除了七夕以外,还有几个女性专属的节日。
古代清明节是女性专属节日,清明前后正是踏青的好时光,所以成为清明节俗的一项重要内容。古时妇女平日不能随便出游,而清明扫墓是难得的踏青的机会,故妇女们在清明节比男人玩得更开心,民间有“女人的清明男人的年”之说。
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古时清明的很多游戏活动都是以女性为中心,比如踏青、荡秋千等等,甚至“蹴鞠”多数时候也是女孩儿出去玩儿。唐代诗人王维在《寒食城东即事》中写道:“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除此之外,清明节还有放风筝的习俗。女孩们多把不愉快的事情写在风筝上,待风筝飞起后将线剪断,寓意烦恼随风而去。
古时出嫁的女子回娘家看望父母称“归”、“归宁”,女性一旦结婚,就要完全融入夫家的家庭生活,与娘家的距离也渐渐疏远。对于一个嫁出去的女子来说,回娘家是件大事,也是快乐的事情。每次回娘家的日子也成了女性专属的节日。
五月初五,即“端午节”,也称“女儿节”。青年女子在这一天梳妆打扮,头插石榴花,已经出嫁的闺女也要回娘家探望,母女团聚,重温旧情,重叙旧话。宁波余有丁就曾经有诗云:“都人重午女儿节,酒蒲角黍榴花辰。金锁当胸符当髻,衫裙簪朵盈盈新。”明代沈榜《宛署杂记》云:“五月女儿节,系端午索,戴艾叶、五毒灵符……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出嫁女亦各归宁,因呼为女儿节。”
六月初六也是我国的妇女节,这一天,家家户户接已经出嫁的女儿回娘家。清代嘉庆《合肥县志》:“六月六日谓之过半年,妇女偕婿归宁。”
九月初九这天,接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吃花糕。花糕,面粉做的饼子,上面撒满了红枣和板栗的碎屑,星星点点,好看又好吃。明代刘侗《帝京景物略》:“(九月)九日,父母家必迎女归宁,食花糕。”《大兴县志》:“九月九日,父母家迎女归宁,亦曰女儿节。”这一天,娘家如果不接回女儿,则被看做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来源:中国孔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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