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春向行政长官崔世安递交《二○一七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科学决策能力仍低
张永春倡完善官员问责制
澳门政府公报昨刊登《二○一七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去年廉署在立法会选举、反贪、行政申诉、宣传教育等的工作,同时节录了该署侦办处理的部分刑事案及行政申诉个案的案情摘要。首次披露伪造文件骗取居留权、民署“两天”处长、文化局请“黑工”等案情。
审批不严查核甩漏
报告提到,去年廉署共接获一千二百六十四宗投诉及举报个案,较一六年增加三百五十四宗。属反贪范畴的有五百四十五宗,属行政申诉范畴的有七百一十九宗。截至去年底,结案九百八十三宗,其中侦查终结并分别移送检察院或归档的刑事案有五百三十七宗,完成处理并归档的行政申诉有四百四十六宗。另外,去年共接获不同性质的求助查询一千四百二十九宗,涉及刑事有七百九十三宗,行政申诉有六百三十六宗。
廉政专员张永春表示,廉署去年侦破的刑事案中,有的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巨额诈骗,还有多宗涉及政府部门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资助项目及公共服务等程序中,作出伪造文件及诈骗公帑的犯罪行为。当中反映部门审批程序不严谨、查核机制不健全,需要各公共部门高度重视。
检讨公仆处分法规
他以文化局违法请人、气象局乱象丛生为例,指廉署的调查报告公布后,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两局的领导亦先后被提起纪律程序。事件反映部分公共部门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尚待加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尚待提高。主张政府应检讨公职人员纪律处分的法律规定,及早完善领导及主管人员的问责制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
借监内地反腐经验
张永春还在工作报告“前言”中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着,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虽然澳门与内地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不同,但内地在反腐败领域的坚定决心和巨大成就,必然对澳门的长治久安起到深远影响。
廉署作为特区专责反贪的部门,将会积极借鉴内地反腐败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履行反贪及行政申诉的法定职责,致力完善澳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去年立会选举“早餐事件”惹关注
廉署:可研贿选最低利益値
派水、派早餐会否影响投票意向?或许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廉政公署指出,去年的立法会选举违法情况已较过往收敛,由于公众质疑“早餐事件”,认为可研究订定构成贿选的最低利益值,又或通过指引令竞选宣传品“有个谱”。
选举巡查逾五千次
第六届立法会选举的选举违法监察及执法工作,是廉政公署去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廉政专员张永春在报告中表示,去年立法会选举顺利进行,廉署严格依法打击贿选。选举期间实地巡查聚餐、会庆、旅游等活动超过五千次,有效预防在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贿选行为并起到震慑效果。在各执法部门相互配合和社会大力支持下,贿选及其他选举违法情况已较往届改善,市民廉洁选举的意识不断增强,澳门的选举文化正朝更加公平、公正、廉洁的方向迈进。
价値低难影响选民
报告中提及去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九月十七日)发生的“早餐事件”,据指有团体向长者派发早餐。廉署调查后,张永春多次表明有关行为无构成贿选。报告提到,法律并未规定构成贿选罪的“利益值”,但“提供利益”与“影响选民投票意向”两个要素间应存在因果关系。选举期间,竞选团队不时透过向选民派发纪念品进行竞选宣传,由于纪念品的利益价值过低或无关重要,不足以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因此有关行为不构成贿选罪。
规范宣传物品价値
报告称,廉署对“早餐事件”的执法标准并无改变,但在社会引起一定争议。廉署认为公众关注事件,反映出有必要更清晰规范构成贿选罪的“利益值”。可参考其他地区的立法经验,考虑由法律订定构成贿选罪的利益最低值,或者透过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有约束力的指引,规范选举期间派发纪念品及其他物品的方式、种类及价值。
公器私用 委任两天处长 偏袒下属缺勤
廉署揭民署主管三宗罪
廉署工作报告节录的违法个案中,三宗与民政总署有关,其中利用公器“私人订制”的主管涉刑事,“两天处长”及长期“忘记打卡”的稽查员则涉行政申诉。
用公料制私人家具
“何案”中,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揭侵占证物沉香,原来民署亦有人有类似行为。廉署调查发现,民署有职务主管于二○一五年中至二○一六年初,先后七次要求一名任职“木工房”的下属,于工作时间使用民署采购的材料,为其私人制作木家具,并将成品运回家中据为己有。该名职务主管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及公务上之侵占罪,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处理。廉署已向民署通报,要求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
两天处长多收两万
廉署另接举报,指民署某主管在二○一七年一月三日退休前,其定期委任获续期两天,怀疑存在利益输送。廉署调查发现,该名主管的任期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于二○一七年一月三日起退休。民署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名主管的定期委任续期,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二日任期前后共两天时间。这两天属法定假期,该名主管并未因任何紧急事宜需上班,且在前年十二月底已将办公室钥匙和其他物品交予继任人,并向署方退还工作证,可见其并无打算在这两天上班。
廉署认为,虽然法律未规定定期委任期间的下限,但是委任或续任领导主管的目的必须出于工作需要。该名主管的定期委任只有两日,且是法定假期,难以解释该决定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该两天的委任,令该名主管计算离职补偿时,比按照其原编制职位多收取两万多澳门元,违反《行政程序法典》规定的“合法性原则”及“谋求公共利益原则”。民署后来决定废止有关续任决议,要求该名主管退回多收款项,并告诫提出续任建议的主管。
一周七次忘记打卡
另外,廉署收到举报,指民政总署某稽查经常不作出勤记录,并以“忘记打卡”为由解释,知情的上级则有包庇和偏袒之嫌。案情指该名稽查自二○一五年一月至二○一六年十一月曾八十六次不作出勤记录,且试过一周内七次如此,每次均声称“忘记打卡”。两名民署主管却表示,基于对该名稽查的信任,故无采取任何措施核实其真实出勤时间,便直接接纳其解释和批准补回出勤记录。
报告提到,有迹象显示该名稽查员涉嫌违反勤谨和守时义务,其上级主管则涉嫌违反应有的监察义务。民署回覆表示已对涉事人员提起纪律程序,并检讨工作流程,完善出勤管理,使监督机制能够有效落实。
民署:汲取教训完善管理
民政总署回应廉署报吿表示,高度重视廉政公署揭发一名人员滥用职权,以及稽查人员出勤记录不完整的事件,已对涉及人员开展内部纪律程序,将按调查结果依法作出纪律处分。此外,民署汲取是次教训,检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工场货仓物料的管理制度,已采用电子化监控及优化物料使用流程等改善措施。此外,民署会加强员工守法、守纪的教育,尤其是公务人员应遵义务,避免同类情况再发生。
增强主管法律意识
另外,就涉及退休主管续任的个案,民署已听取廉署意见并即时跟进,已废止有关续任决议。民署将加强主管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及提升法律水平,严格依法施政。
【华发网根据澳日、澳门新闻局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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