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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一年多前在香港盛行,违泊阻街的情况却伴随而生,令市民苦不堪言,共享单车违泊无处不在,河边、山边、屋苑门口甚至马路也有,情况犹如「三不管」。
香港引入共享单车前,各区的公众单车泊位已供不应求,共享单车的出现令情况雪上加霜。共享单车散布新界各区,包括大埔、沙田、西贡、将军澳、元朗及天水围等,当地居民都投诉屋苑出入口、马路、山边甚至河里都出现违泊或毁坏了的共享单车,构成阻街和积水等衞生问题。政府部门处理却很缓慢,虽然在违泊单车上张贴告示,如二十四小时内未有移走,将会移除单车及没收,但成效不佳,因为有人会撕走告示,或将单车移到另一个位置。
虽然运输署早前制订了一份《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业务守则》,规管共享单车,但因守则内容没有订立罚则,令守则形同虚设。本港法例未有与时并进,在执法上存有漏洞,营办商离场时无责任处理弃置单车、退还按金和余额,又无惩罚机制,令执法非常被动,最後只能出动公帑收回单车。而清理违泊单车需要政府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故每月只能进行一次,覆盖地点亦不全面。
政府应立法规管共享单车,设立类似新加坡的发牌制度,营办商须缴交牌费才可经营,亦要确保单车运作良好和限制单车数量,并负责清理违泊单车,同时引入惩罚制度,违泊将会受罚。营运商若结业,也要负责以环保方法处理单车,不能将责任推予政府。
【作者:立法会议员 葛佩帆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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