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57|回复: 0

女子引诱网友发生关系后叫情人冒充老公勒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25 01: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京华时报
资料图

  被敲诈的赵先生陈述,2012年9月4日,他到丰台区南苑路车站见女网友王某,去了一个公寓房间。在王某的挑逗下,两人发生性关系。事后他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闯进三名男子,一人打他脸,拿手机给他录像。另外两人一人持锤,另一人拿弹簧刀,让他拿50万了事。持弹簧刀者称王某是其媳妇。后经商量,费用降到了10万。随后,两名男子跟着赵先生回家拿钱。赵先生共给对方7万元,脱身后报警。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36岁的女子王某和网友见面后引诱对方发生性关系。王某的情人随后冒充老公,带人冲进屋拍裸照敲诈7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王某和两名帮忙者已被市二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年半和4年半。
  2013年9月,王某等人被抓,自称王某老公的男子其实是王某的情人,姓张,另外两人四五十岁,都有过前科。事后,张某对王某说敲诈了2万元,分给她8000元。法院认定王某只参与敲诈2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等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张某被另案处理,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两人各被判处4年6个月。
(原标题:男子私会网友遭遇“仙人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2-19 07:5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