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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随着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生存越来越难。
但我们在农村调查时还会时常看到,过期的饲料、组装的农用车、不合格的种子、没有肥效的假化肥等生产资料,仿造的洗衣机、电视机等组装家电,冒牌的方便面、饮料、洗衣粉、牙膏等伪劣食品日用品,仍然在农村消费市场大行其道。有人开玩笑道,农村的消费市场就是“销废”市场。由此看来,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
如果说消费者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农村消费者可谓弱者中的弱者。主要原因有:其一,目前农村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防伪辨伪基本常识,消费维权意识淡薄,即使购买到伪劣商品,也不会及时举报、投诉;其二,考虑到消费维权的成本,大多数农村消费者最终还是选择自认倒霉;其三,农村地区广阔,消费行为不集中,相关部门的监管很难覆盖到位。
笔者认为,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虽然存在困难,但十分必要。在农村消费品中,生产资料消费占了很大比重,如果这方面的消费权益未能得到保护,消费者就会“很受伤”,用了假种子,不但减产,甚至绝收;用了假化肥、伪劣农药,秧苗很快就会枯死;用了伪劣饲料,养殖户将损失惨重;而那些组装的农用车,更是容易引发伤亡事故。
笔者建议,除了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维权意识外,农村消费市场更应该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决不能出现重城市、轻农村的监管空白。说到底,农村消费维权不应留死角。保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具体体现。(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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