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75|回复: 0

女子网曝遭镇长诱骗发生关系 镇长已被停职调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1 19: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华商报

核心提示:近日,一名女子在网上称其2013年6月被镇长汪某“诱奸”,并在其胁迫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同时还上传镇长汪某的证件照、飞机票以及和其颇为露骨的短信对话内容。据陕西宝鸡市纪委通报,暂停汪某职务,由高新区纪工委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10月20日一名女子在网上曝光称,她去年6月被镇长汪某“诱奸”,并在其胁迫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昨日,宝鸡市纪委向华商报通报,暂停汪某职务,由高新区纪工委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微博曝光


“镇长诱奸未婚女下属”

10月20日上午11时19分,网友@黎明的曙光201311发布微博称,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某,2013年6月诱奸未婚女下属,并威胁其不能举报,以此长期保持性关系。至2014年10月,致受害人受到严重的精神和身体的伤害,并需要长年服药。

在微博中,她同时还上传了镇长汪某的证件照、飞机票以及和其短信对话内容。

一手机截屏的短信显示,“汪某”与博主对话极为露骨;而另一张截屏中,“汪某”写道,“计划给你筹5万,今天能拿到2万,剩下的明天下午一并打你卡上,这些足够你看病了……”

记者调查

当事镇长称正在接受调查

昨日上午,千河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高林海说,镇长汪某今年47岁,2010年从高新区管委会调任千河镇镇长职务至今。


随后,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了镇长汪某。汪某称,网上举报他的事情已经知晓,他也正在高新区管委会接受纪检部门调查。

纪检部门

尚未联系上当事女子

昨日上午,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局长华健说,他们也是上午刚刚得知网上举报的事情,目前已介入调查。经过初步了解,在网上举报的女子名叫王某,确未结婚,是去年4月在镇长汪某的介绍下进入镇财政所工作的,今年10月离职。

华健表示,他们在看到网上曝光内容后,第一时间便与当事女子电话联系,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华健说,如果反映情况属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最新进展

当事镇长被暂停职务

昨日,宝鸡市纪委向华商报通报了纪检部门的初步处理意见。

在这份《关于微博曝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某利用职权与其女下属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舆情快报》中提到,接到舆情,高新区纪工委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开展了调查。调查期间,暂停汪某千河镇镇长职务。

当事人说法

涉事女子:他是看着我长大的

昨日,根据高新区监察审计局提供的王某电话,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她。

王某说,她今年20多岁,大学毕业后考研未果,在父亲朋友汪某(即千河镇镇长)的介绍下,进入千河镇财政所工作,平时她都叫汪某为“叔叔”。

“他(汪某)和我爸是20多年的朋友,他是看着我长大的。”王某说,没想到曾经看着她长大的汪某竟然向她“下手”。

王某说,去年6月,千河发生汛情,镇上安排所有工作人员在河边全天巡查,不能回家。有一天汪某提出,可让她到其办公室住宿。没有多想,她便住了进去。有天晚上,汪某用备用钥匙开了办公室的门,并将她强奸。

王某说,当时汪某称要敢举报就报复她,所以她一直忍气吞声。

但由于长期的精神压力,她患上了甲状腺功能紊乱,医生说要吃四五年的药,还可能引起不孕不育,所以今年10月,她才离了职并决定举报汪某。

当事镇长:“我不知道是咋回事”

昨晚7时许,当事人汪某和华商报记者取得了联系,并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解释。


王某工作后,经常不遵守工作纪律,而他也多次批评,因此积攒下矛盾。“她后来说得了甲亢,都是因为我。”汪某说,王某向他“借”钱看病,因顾及战友情谊,他先后“借”了5万元给王某看病。汪某说,王某是他20多年老战友的女儿,从小看着她长大,随后两家10多年未联系。去年4月中旬,王某突然给他打电话,说大学毕业后考研未考上,想让他安排工作。出于战友情面,他将王某安排在镇财政所当临时工。

因此,对于微博曝光的“5万元”短信内容,汪某承认是他发的。而对微博反映的“诱奸”等其他情况,汪某矢口否认:“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2-22 09: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