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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商务部在今年9月初日发布《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重点展示了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经贸合作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总结了“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方向。
《报告》显示,7年来,中国不断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深化经贸合作,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催生了世界经济新格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共商共建共享朋友圈。截至2020年5月,中国政府已先后与138个国家、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19年,中国与138个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货物贸易总额达1.9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41.5%。
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往来持续增长,对外投资持续拓展,合作区平台建设有序前行,吸收外资稳步提升,正加快构筑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将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相关国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促进各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和‘一带一路’的伙伴通过机制性和非机制性的合作,共同挖掘‘一带一路’潜在的巨大市场空间。在过去这几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总额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的份额在不断提升。当然,这种双向贸易是我们继承丝路精神、推进和‘一带一路’伙伴全方位合作当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这样的合作也为‘一带一路’的伙伴创造了就业机会,给他们增加了税收,也带动了‘一带一路’伙伴国家和我们共同发展。”
总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经贸合作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呈现的新变化以及发展的新方向。
“一带一路”原则点亮希望之光。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基础上,中国取得了更多开创性、引领性、机制性成果,赢得了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广泛认同。7年来,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深化多边合作、拓展区域次区域合作和双边合作。截至2020年1月,中国与沙特阿拉伯、南非等国新建7个贸易畅通工作组;与吉尔吉斯斯坦、孟加拉国等新建9个投资合作工作组。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合作共赢,激发经济交融发展潜力,加快构筑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与法国、意大利等14个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共建投融资合作平台。中国各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共同把发展的“蛋糕”越做越大,共谋全球发展繁荣。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大型展会,为各国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更丰富的产品、更多的合作契机。中国积极支持加强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探索创国际合作新模式,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中国—联合国和平发展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等有效运行,为全球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注入强大动力。
“一带一路”理念充满生机活力。中国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的理念,与合作伙伴一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7年来,中国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形成世界经济新格局。2013年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7.8万亿美元;2019年,中国与138个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货物贸易总额达1.90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41.5%。2013—2019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年均增长4.4%;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设立企业超过2.2万家。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加快构筑,“丝路电商”持续推进,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跨境电商贸易已覆盖沿线所有国家和地区。中国坚持把绿色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发展。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等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给予积极支持。中国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作,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重视企业境外合规问题,增强企业合规意识。
“一带一路”发展行稳致远。中国与相关国家携手,追求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7年来,中国致力于以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标准对接,强化标准规则意识,国内标准逐步获得国际认同。中国始终坚持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对外援助理念,奉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基本原则,传承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南南合作实践经验,积极回应全球治理难题和挑战,推动中国国际发展合作实现了援外体制机制改革后的良好开局和稳步发展,斐济菌草技术合作项目、坦桑尼亚桑给巴尔血吸虫防治、科特迪瓦水稻种植培训等“中国贡献”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为全球治理注入稳定剂,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政府和企业高度重视项目在经济、社会、财政、金融和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性,通过发行熊猫债券、“一带一路”专项基金等形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土耳其500兆瓦光伏产业园、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首条地铁线路等项目创新商业合作模式,《“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的发布、“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的设立等增强债务可持续性,强化风险预警和防范,统筹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世界经济低迷,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国际合作中最大的亮点。前8个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合计5.86万亿元,同比增长0.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29.2%,比去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前7个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4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02.7亿美元,同比增长28.9%,占同期总额的17%,较上年同期提升4.5个百分点;在“一带一路”沿线60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641份,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分别达到671.8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5.2%)和404.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7.8%);中欧班列累计开行6354列,同比增长41%,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下物流畅通和物资供应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共建“一带一路”将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高质量发展。在完善机制建设、注重经济融合、广泛惠及民生、聚焦绿色发展、依靠创新驱动几方面发力,推动相关国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促进各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
此外,扭转世界经济持续性放缓甚至衰退的根本在于提高全球经济体生产力,改进资本和技术的错配配置,扩大全球软硬件基础设施投资,提升全球价值链合作与分工。“一带一路”战略倡议提出三年来已经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未来我们应着眼于构建“一带一路”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这不仅促进“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也势必推动新一轮全球贸易的繁荣型增长。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面临重大调整和深刻转型。全球复苏步伐明显低于预期,国际贸易增长则更为缓慢。全球产出能力过剩,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导致全球经济潜在增速下降,投资率下降及实际利率下降。IMF曾警告说,世界已迎来“低增长时代”,其总裁拉加德用“新平庸”(new mediocre)来描述这一新常态。而在克林顿总统任内担任过美国财政部长的哈佛大学教授拉里·萨默斯则认为,全球经济进入了自上一次大萧条以来从未有过的一个令人沮丧的“长期停滞”时期。
本质而言,“一带一路”合作框架可以看作是一种新型的“贸易协同战略”。本世纪初,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以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从“中心-外围”单循环体系向“双环流”体系转换,其经贸基础即“新南南合作”机制。新南南合作是针对以往单循环格局下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边缘开展的传统南南经济合作而言的,这一合作,无论从背景、内容、形式、意义都大大超越了传统南南合作。
在这种贸易协同战略下,中国与“一带一路”区域的贸易模式必将进行新的调整,这种调整包括,贸易与直接投资和产业转移的融合与互动,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转变,贸易结构与贸易条件的重新调整,通过制度性安排保障推进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同发展。
如何推进“一带一路”贸易投资便利化
我国正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一带一路”战略倡议意味着我国正努力将自身的经济增长动力转化为区域增长动力。因此,要着眼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和战略框架设计。
一是在“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和港口共建经贸合作园区。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有非常长的陆地和海上边境线,在沿边地区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具有巨大的可能性和现实可操作性。
吸引各国企业入园投资,形成产业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通过产业园区建设来促进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把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和边境合作区结合起来,建设跨国产业链,形成沿边境线的跨国产业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
优先采取以能源、贸易基建为主,以“资源换项目”、港口特许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推动大型能源和基建企业海外投资与运营,推动跨境园区建设,进行多种形式投资合作。
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投资框架的形成。当今国际投资规则主要体现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RTA中的投资规定、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和GATS有关商业存在的投资规定等。
据联合国贸发会《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球共有3271项各类国际投资协定。该报告建议改革国际投资治理制度,包括保障东道国管理权利、改进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促进与便利投资、保证负责任的投资、加强国际投资协定的体制协调性等内容。
在投资规则方面,TPP的投资规则不仅超出了TRIMS的范围,而且比目前数以千计的双边投资协定更进一步,尤其是设立了非歧视性待遇与“负面清单”的投资新规则。
三是加强政策与机制 “互联互通”,构建与完善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从宏观经济政策领域消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不同贸易政策造成的“政策壁垒”。关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安排,可以借鉴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的现有做法。
考虑到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为松散的合作现状,应该在对接现有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同时,强调用磋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建立区域共同专家组,以仲裁的方式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贸易争端,未来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日益密切,可以考虑建立区域化的司法体系,将贸易争端、投资争端、金融争端以及建立相配套的执行体系。
四是推动标准、规则、法规对接,构建并加快建立监管一体化机制。除海关之外,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还涉及商品检疫检验、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环保标准等众多领域的标准、规则的对接与统一。
同时,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横向衔接和沟通还不够通畅,通关和监管都仍在不断探索之中,实现区域监管一体化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目标和领域。
为促进“一带一路”区域贸易畅通,必须加强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密切合作,如国家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国内各部门的横向合作等。在货物贸易、投资保护、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贸易救济、检疫措施、技术壁垒、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劳工与环境、临时入境等不同领域,做出合理合情的制度安排,推动贸易便利化。同时,亚欧应更好地对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畅通基础设施骨干通道。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的跨境流动,拓宽贸易投资的范围,深化市场分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五是加快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全产业链,推进全球贸易治理新框架的形成。加快软件基础设施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推进,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运输法律制度,核心是完善电子运输记录制度立法。应借鉴《鹿特丹规则》电子运输记录的有关规定,构建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输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和APEC全球供应链电子口岸试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实施。
六是积极构建“一带一路”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一带一路”以推动实现区域内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为重点,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立,包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合作、园区和产业投资合作、贸易及成套设备出口等领域,将依托沿线基础设施的互通互联,对沿线贸易和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形成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七是深化“一带一路”区域金融合作,打造货币金融合作网络。利用亚投行、丝路基金的平台优势,以及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的资金优势应积极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边金融合作,如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等,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搭建链接亚欧的货币互换网络,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拓展中国金融机构在海外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国际结算、债券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等,全力打造沿线区域经贸发展的金融供应链。同时,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建立区域内高效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区域金融治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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