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在京举办的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开放新格局下的‘一带一路’建设”平行论坛上,与会专家认为,疫情冲击之下,“一带一路”建设更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创造契机的同时,金融业的开放格局也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的发展。2015年以来,一系列由我国主导的投资基金相继设立——亚投行、中俄投资基金、中非发展合作基金、中比直接投资股权基金……“一带一路”倡议的金融“后盾”日益坚实。
“当前各国正遭受疫情重创,且疫情使全球产业链加快调整。在这一背景下,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各国特长,促进经济复苏和社会稳定。”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谢多说。
谢多表示,丝路基金成立5年来,坚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多个国际和地区性的组织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
截至目前,丝路基金已累计签约项目47个,承诺投资金额178亿美元,投资地域覆盖俄罗斯和中亚、南亚、东南亚、北非、中东欧、北美、南美地区,不仅包括低收入国家、新兴市场经济体,还包括部分发达经济体,投资领域涵盖电力、港口、交通、油气、新能源、医药卫生以及食品等数十个行业,投资推动了所在国经济平稳发展。
政策性金融支持也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事业部副总裁郭蕾表示,截至今年9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共建国家累计支持了700多个项目,业务覆盖了105个沿线和共建国家,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了贡献。
在应对新冠疫情方面,国开行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给予了特殊支持,先后设立了复工复产、稳外贸和国际物流供应链等外汇专项贷款合计307亿美元,有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一带一路”项目的持续建设。
“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低迷,风险管控难度加大,需要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有关各方加强合作,创新风险管控手段,实现合作共赢,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郭蕾说。
就如何更好地推动金融对“一带一路”的支持,与会专家也纷纷提出建议。
郭蕾建议,我国金融业应以更高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合作;加强金融同业的合作,构建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体系;推进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合作,促进投融资便利化,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奠定基础。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建议,未来数字金融可以成为“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的重点之一。
黄益平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覆盖面窄、普及度低,“数字金融就是利用数字技术解决金融的问题,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重建议,在金融开放的新格局下,企业更需要立足项目本身深入调研项目的可行性与实施条件。
“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主动防控风险。通过产融结合与深度融合,助力‘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设施连通进一步走深、走实。”陈重说。
六年多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开发、经贸往来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其中,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发展还是项目开发,都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以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
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涉及投融资、证券和保险等金融领域各类业务。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需求缺口巨大。“一带一路”沿线的多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成为制约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们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都来自本国财政,但因其中不少国家政府财力不足,无法满足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根据亚投行《2019亚洲基础设施融资报告》,亚洲大部分地区仍然具有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机会,目前的基础设施融资仍主要由银行贷款驱动。此外,亚洲开发银行估计,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融资缺口约为每年4590亿美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融资需求不断扩大。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在能源、资源以及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沿线贸易往来频繁,贸易领域不断扩展,贸易需求不断扩大,对于贸易融资的需求也会随之扩大。根据相关资料测算,未来10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年均贸易增长率将在20%—30%,贸易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大。
企业走向“一带一路”迫切需要保险服务。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项目投资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的特点。外部投资环境的风险性以及项目本身具有的风险性,决定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对保险服务的迫切需求。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信用保险、重装备保险等各类型的保险产品,在风险集中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中都大有可为。此外,“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了沿线各国之间的人员往来,而跨境人员对于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需求,也是需要保险发挥作用的地方,保险机构可为跨境人员提供包括人身意外保险、财产保险、职业保险等保险产品。
加明显的增长态势。亚投行、丝路基金以及各投资主体,在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会带动直接投资中对人民币结算的需求。
打造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
未来,中国将以“五通”为基础,继续推进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金融业为“一带一路”融通商机,“一带一路”也为我国金融业开放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目前,我国不同类型的银行都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包括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等。我国于2014年成立的“丝路基金”亦为丝路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当前,为促进“五通”发展,仅依靠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远远不够,需要拓宽“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来源,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发挥跨境合作的作用,在开发金融、产业金融、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和网络金融五大领域,打造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合作、贸易投资、跨境结算、互联网金融等活动,从“面”到“链”再到“点”,创建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
同时,为适应投资领域向多元化、差异化发展,要加快多样化金融工具创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领域,将进一步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除了电力、交通、石油石化、建筑建设等传统领域外,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领域的投资规模也将持续增加。当前,我国对不同沿线国家的区域性投资也逐渐显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从行业层面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基础设施联通以及经贸合作,释放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潜力,实现经济合作中的互利共赢。二是寻求新的市场机遇,将我国的优势产业积极推广到沿线国家,使东道国逐步建立自己的制造业基础,走向快速发展的轨道。三是通过产能合作推动沿线国家的工业化发展进程,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更多城市人口就业。这有助于其开启人口红利窗口,促进经济增长。四是注意吸收沿线国家优秀的研发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动国内产业升级。
结合当前形势,金融合作更要适应行业布局,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例如,在新兴优势产业,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等方式,将社会资本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项目中。以金融合作助推重点投资行业的红利转化为短期可见的投资收益,激发各方投资意愿,实现多双边的长久合作机制。
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
除持续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作用外,还要大力发展国际债券市场。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与经济发展特征,积极运用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保险基金等工具,充分发挥直接融资渠道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加强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定期沟通区域内金融形势,避免出现以邻为壑的政策倾向。
加强跨境征信合作同样不容忽视。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同时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鼓励“一带一路”国家的同类机构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建立区域征信体系。
正确处理四方面关系
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多种关系,包括政府与市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商业可持续与绿色发展、金融合作和非金融合作等方面关系。这有助于明确金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理顺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与方向。
一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金融机构搭建“一带一路”资金平台,促进资金融通,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为此,需在政府引导与支持的同时,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沟通、外交协商主动创造和平、友好、开放的区域贸易投资合作平台,动态发布项目信息,完善涉外投资贸易服务,为金融机构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开展相关业务,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发挥金融助力优化“一带一路”资源配置的作用,从而形成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处理好使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根据资源配置方式,金融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两大类,它们共同构成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不可或缺要素。必须看到,“一带一路”建设是系统工程,仅依靠政策性金融不足以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商业性金融也应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切实发挥作用。商业性金融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深入研判投资项目的前景,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营利性的统一,有效规避市场与非市场风险,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区域产能互补合作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劲助力。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是平等合作、相互补充的关系,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需要保持均衡协调发展。
三是处理好商业可持续与绿色发展的关系。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严格遵循当地环境保护法规,开展绿色投融资活动,把生态环境的成本、收益、风险等因素纳入投融资决策中。加强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力度,拓宽绿色金融融资渠道,建立绿色金融信息披露、风险缓释、第三方评估等保障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沿线绿色产业项目发展。
四是处理好金融合作与非金融合作的关系。金融合作与非金融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构成金融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未来,需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协调好金融合作与非金融领域合作。
找准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着力点
“一带一路”建设是构建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突破口,需要大力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快金融机构体系改革,完善金融配套措施,形成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立体化布局,满足不同市场主体、建设项目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一是构建多层次多功能金融市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现有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亟需构建多层次多功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二是深化金融机构体系改革。目前,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时间短、数量较少、分布较集中,其产品、服务、网点设置与欧美金融机构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此,需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金融产品与服务竞争力,为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和金融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稳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往来日趋密切,对货币支付、清算、风险规避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需要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加强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范围与规模,为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的贸易投资提供便利条件。
四是筑牢区域金融安全网。共建“一带一路”需要加强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网,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建立区域监管协调机制,建立金融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发挥各国集体合力,共同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完善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发现与排除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防范”。
五是进一步完善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加强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积极推广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丰富流动性管理功能,实现各国支付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支付清算效率;加强跨境征信合作,围绕在征信市场发展、信用评级体系、信用风险防范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沟通协作,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统一征信评级标准,构建区域性征信评级体系;建立信息共享、专业化金融服务平台,给涉外金融机构与企业提供项目对接、风险管控、投融资顾问等服务。
根据 新华社等采编【版權所有,文章觀點不代表華發網官方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