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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加剧,绿色发展成为各国关注的课题。习近平主席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要坚持绿色发展,致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中国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一带一路”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搭建的合作共赢平台。
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始终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十三五”期间,我国出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在努力实现自身绿色发展的同时,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和地区围绕绿色发展开展了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更属于世界。中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方,长期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并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加强绿色文明互鉴、拓展绿色合作维度,夯实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基础,与参与国家和地区一道为世界注入绿色发展动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强调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倡导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格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以资源节约、清洁能源、能效提升、低碳技术等为发展重点,是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相关各方以生态环境和技术合作为着眼点,开展政策协调、拓展合作领域、落实合作项目,探索永续发展之路。
“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繁荣之路,也是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中国围绕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相关各方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了从多渠道、多角度守护绿水青山的政策体系。
此外,出台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等相关标准,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提供更清晰、更具体的绿色标准,有力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促进团结合作、互利共赢。习近平主席指出:“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人类命运与共,单边主义没有出路。”
为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中国于2015年成立“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确定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为提供技术支持的牵头机构,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提供组织机制保障。组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逐步建立从政策协调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多层级工作体制。积极落实《巴黎协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启动“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平台,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等系列主题交流活动,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生态环保合作与绿色发展提供新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与各国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其一,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中国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一带一路”建设整体制度安排,国际社会有目共睹。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积极同各国一道打造‘绿色丝绸之路’”。近年来,中国政府陆续发布系列政策文件,强化相关顶层设计:2013年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要求企业需按照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2017年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明确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措施……中国推动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绝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未雨绸缪,规划长远。
其二,中国积极推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在贸易投资中强调生态文明理念,环保技术和绿色产业合作项目不断落地,赢得各国广泛赞誉。
一方面,中国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建设了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帮助项目所在国能源供应向高效、清洁、多样化的方向转型。如巴基斯坦最大水电项目卡洛特水电站、黑山莫祖拉风电项目、南非德阿风电项目等。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规划和承建“一带一路”项目时,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在巴西美丽山二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方聘请了600多名动植物专家开展环保相关工作;在孟加拉国帕德玛水厂项目中,中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对污染问题,并将生产用水循环利用……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据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AEI)发布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超过化石能源。
其三,中国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各方携手共同打造绿色国际公共产品,为全球环境治理带来信心。
倡导建立“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和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培训各国学员2000余人次……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凝聚全球环境治理合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新动力,也为共建“一带一路”增添了新亮色。
绿色发展关乎人的未来,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无不与绿色设计息息相关。
此外,我国的环保产业已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各主要子领域、涵盖产业全链条的产业体系,借助自身优势拓展广阔的国际市场成为现阶段我国环保产业切实的发展课题。在起步阶段,我国环保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仍面临若干障碍。
政府层面的服务与支撑有待强化。以日本为例,日本政府通过“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等全球化机构,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主要目标市场,建立了面向本国在当地开展业务的环保企业,覆盖政策法规信息、市场信息、合作资源信息、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支持等多维度的支撑与服务体系。相比之下,我国专业支持机构的功能作用相对薄弱、境外服务网点较少、可提供支持的广度和深度受限,尚不能有效满足企业在当地的发展需求。
国际化基础不强,应对风险能力较弱。我国众多大型环保企业的国际化基础不强、缺乏国际项目实操经验。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使得环保企业对于目标市场的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突发风险的应对能力较弱。此外,我国环保产业在东南亚特定市场区域具有成本低、技术产品实用性强等独特优势,但技术产品能力、配套与服务能力等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
缺乏充分的市场研究支撑。对于广阔的国际环保市场,现阶段多数国内企业缺乏对于目标市场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要素的系统性研究。部分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对于部分特定区域特定需求市场的研究成果尚未得到充分应用、未能实现有效信息共享。
面临外国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在国际环境治理市场深耕多年,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占有主要市场份额,其跨国龙头企业在技术能力、产品性能与实用性、国际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优势。同时,目标市场的本国相关企业在政府资源、本地化人才、项目资金渠道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我国环保企业在市场进入过程中,将遇到来自这些外国企业的激烈竞争。
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加速推进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开展,有利于我国已初具规模的环保产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环保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针对上述问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发挥优势领域,积极拓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市场。应积极发挥我国环保企业在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体系建设等领域的装备、项目工程、运维等方面的经验与优势,积极拓展东南亚、西亚、南亚等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的新兴市场,获取国际市场份额。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着重于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积极拓展相关国际市场。
通过入股、并购等方式,积极整合优势资源。现阶段开展“走出去”工作的我国环保企业中,以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及人才引进为目标的针对外资优秀企业的入股、并购案例并不在少数。应充分认识目前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不足,在积极开展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秀技术产品的引进与优化、基于目标市场需求的产品再研发、通过与当地企业深度合作实现的商业模式创新等形式,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推进环保信息的共享公开,强化我国环保产业宣传窗口建设。加速“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有效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现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治理需求。借助各类双边或多边交流机制平台,通过展会、交流会、网络平台向目标市场国家有效宣传展示我国环保产业的综合优势、典型优秀环保企业以及由我国环保企业承建的境外典型优秀示范工程。
“配套式、捆绑式出海”,为境外业务开展保驾护航。环保企业应积极与大型对外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有效结合,实现“捆绑式”出海,协助通过积极的环保对策规避当地法律风险。此外,对于我国主导的援外项目,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对象区域的环保领域积极提供全方位、一揽子的环保解决方案,为我国环保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
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绿色环保项目。应加强对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绿色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专项金融机构,以及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国际性基金的带动引领作用,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
发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探索环保产业“走出去”的新路径。环保产业是“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重要组成领域,要充分结合我国在环保产业领域的特有优势、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积极探索环保领域“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为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提供新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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