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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面单被曝明码标价售卖?!谁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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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2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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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双11”的开启,快递隐私安全问题再度被关注。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多起由快递面单引发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即诈骗分子按照每单几元钱的价格,就可以买到包含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详细个人信息的快递单,随后以此勒索、诈骗。

对此,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一舟表示,该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相关部门应及时督促快递企业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快递面单倒卖屡禁不止 根源在各环节利益驱使

快递面单倒卖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也引发不少网友“吐槽”:“必须彻查,彻底根治!”“感到自己‘裸奔’了”。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陈文明指出,其根本在于利益的驱使,“一条快递单信息的流转往往要经过很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他向记者举例,比如快递单信息买卖市场源于网店的“刷钻”需求,即通过制造虚假交易量来提高网店信誉度。此外,买卖的快递单信息还会被用于电话营销。

刘一舟分析,如果非法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获取、出售涉及行程轨迹、通信内容、财产信息达到50条,或者涉及通信记录、交易信息达到500条,或者涉及其他公民个人信息达到5000条的,还将涉嫌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对此已有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在11月1日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不过,黑色产业链的衍生,并非一朝一夕。此前,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快递公司也会使用一些技术手段隐藏关键信息,比如,隐去姓名中的一个字或者隐去手机号码中的某个字段,但并非所有快递公司都采取这样的做法。刘一舟认为,“双11”期间快递量爆炸式增长,更会让个人信息陷入无法获得全面保护的风险。

调查:贩卖个人信息违法成本较低 鲜有商家处罚

黑色产业链上牵扯各方利益,庞大黑产背后,到底谁该担主责?

“双11”提前开战,不少快递员常在分管小区内忙至深夜。11月1日晚上7点,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看到,很多等待取件的快递上并未使用“隐私面单”。“隐藏号码其实对我们来说,是很不方便的,影响派送效率,而且用户使用‘隐私面单’的也比较少。”一位快递员这样告诉央广网记者。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即使有消费者使用了“隐私面单”,快递员也会把电话写在快递盒上,方便取件时查验。而在接受采访时,一些商家也称,快递公司并没有提供给卖家这方面的服务。除此之外,信息泄露除了快递环节,还可能是电商,“就目前的经验来看,贩卖个人信息违法成本较低,鲜有商家因此受到处罚。”陈文明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说。

另据一位业内人士称,为了应对个人信息泄露难题,从2017年起,部分快递企业和平台就尝试推出“隐私面单”,但几年来使用率在逐渐下降,原因之一是一些快递公司,尤其是以网点加盟为主的公司重视不够,投入少。

据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大数据平台监测,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了800亿件,快递行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从立法上建立制度”,这是刘一舟反复强调的观点,在市场活动中制定规范,在执法中进行追责,只有多维度联动,才能确保个人信息在合法前提下被正当收集和使用。

对于11月1日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刘一舟分析认为,惩罚力度较以往有所加大,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服务,面临大额罚款,以及潜在的市场禁入。对于违法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律师建议:消费者应留意自己在不同平台上披露信息的使用方式

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利益的驱使、市场的巨大需求,还有部分快递公司的监管不力。

据媒体报道,“快递面单”倒卖后,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冒充“电商客服”或“快递员”,用“快递遗失,商家理赔”“商品损坏,联系退款”等为“诱饵”,实施精准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让不少消费者损失巨大。“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后,企业必须直面相关义务和责任,对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刘一舟表示,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将促使这些物流企业加强个人信息处理流程管理,确保内外都建立起信息保护的“防火墙”。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指出,快递企业不能只关注配送效率,还应该进一步普及“隐私面单”的使用,提升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另外,对于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也应作出详细规定,应规定出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保存的最短时间。

针对快递环节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刘一舟建议消费者要提升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应当留意自己在不同平台上所留下的信息种类,以及相关个人信息被使用的方式。具体而言,首先消费者在填写个人快递信息时,就应该尽可能缩小自己个人信息的披露范围,只要能收到这个快递,信息披露的范围就已经到了极限。

另外,任超也提醒消费者,在丢弃快递包装前,一定要有意识地处理面单上的个人信息,可以用记号笔将个人信息部分涂抹掉,或者直接将面单撕毁。

央广网评:快递面单被倒卖  个人信息“裸奔”漏洞当惩防并堵!

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及时对快递行业用户信息被泄露售卖的乱象进行治理势在必行。《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个别快递企业曾试水隐私面单,但为了追求配送效率,隐私面单推广收效甚微,快递企业“内鬼”铤而走险。据报道,浙江宁波警方近日侦破一个非法获取、倒卖快递面单信息的犯罪团伙。他们竟然以临时应聘方式进入快递公司,获取快递包含的个人信息。

“内鬼”频出的现象警示我们,个人信息保护不能止于企业自律,还应让法律“长牙齿”,倒逼企业履职尽责。近日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谓正当其时。作为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该法在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杀熟”等的同时,对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还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不容有任何漏洞,更不能留下执法盲区。希望相关部门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售卖个人信息相关黑色产业链“一锅端”,对不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互联网平台和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要以刚性执法彻底铲除个人信息“黑灰产”乱象,切实筑牢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屏障。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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