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樱桃园 于 2012-5-14 13:25 编辑
如今我己为人母,也和所有望子成龙的家长一样,每周忙着带孩子学这学那乐此不疲。而每每听到孩子报怨嫌累不想去学或在家懒得练习的时候还常常会发出 “要是我小时候有你这样的条件学习,我不定成什么家了呢”的感慨。其实回过头来仔细想想这事儿还真不能太较真儿,毕竟孩子应该有自己选择兴趣爱好的权利,做父母的只要尽全力保证他们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也就足够了。
胡同里的记忆 (三):少年宫1
回忆起我的少年生活虽然比起现在确实条件艰苦,物质贫乏,可回味过去,保留在记忆中的全部都是那些快乐的部分。
我上一年级就读于按院小学,因为我上学前经常在胡同里疯跑,跑得比较快,体育老师吸收我参加了学校的田径队,每天早上早去1小时练习短跑,目标是参加学校和区里的运动会。因为要起早,来不及吃早饭,奶奶总是在书包里装点吃的,练完了一两分钟就可以把早饭塞到嘴里吃完。那时候可能运动量大一点,又在长个,每天还没到中午放学肚子就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还好回到家奶奶早把午饭做好了晾凉了,进门就吃。奶奶每次看到我吃饭跟饿狼似的,还要起早,就说太累咱就别练了,我说那可不行,我还挺喜欢跑步的,其实是盼望着能参加比赛获胜。我这争强好胜的劲儿从小就有。
胡同里的记忆 (三):少年宫2
升入二年级时按院小学解散了,原来的一年级全班被转入北顺城街小学。二年级下半学期音乐老师挑选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参加西城区少年宫的指挥班学习。别误会,学的不是音乐会的指挥,是大合唱的指挥,开始就是节拍感的训练。当时的西城区少年宫在新街口,我们要从太平桥乘七路车坐7站地才能到。但那时候的小孩都懂事儿,虽然家长给车钱了,我和另一个女孩(现在还真记不起她的名字了)都舍不得坐车,一路说说笑笑走到那里再走回来,倒也不觉得累。每周一次,学习了一年多。学成之后就可能成为年级以至全校大合唱的指挥,我还真在四五年级成为全校的合唱指挥参加了二龙路地区的“五月的鲜花歌咏比赛”。比赛前音乐老师发给我一件天蓝色,白色泡泡袖,腰间一条深蓝色绸带的连衣裙,那可是当时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衣服了。我把它叠得整整齐齐的带回家,洗干净后晾在家里的葡萄架下,欣赏着这从未没穿过的漂亮的连衣裙,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胡同里的记忆 (三):少年宫3
在升入三年级后班主任老师还推选我参加了书法班,地点在缸瓦市,那时候年龄稍长一点,至今还记得书法老师的样子。他岁数大概五十出头,个儿不高,瘦瘦的,有点驼背,印象中大多时候穿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衣,深色长裤,人也极其耐心和蔼。他不让我们一上来就练毛笔字,而是先学美术字,然后才是描红模子,大半年后才真正开始练毛笔字,他说这样才能基本功扎实。他虽然和蔼,但要求却极其严格,从手腕和握笔的姿势,到提笔顿笔的方法一点点地纠正。我的顿笔有问题,他就握着我的手先写几遍,再让我自己写,直到写到他满意为止,每次还会留几篇练习作业。如果下面有同学报怨太多时,他就会说你们应该好好珍惜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说他小时候练字因为买不起纸墨,大多数时间是在沙子上练字的。看来人越是在艰苦的条件下越能发奋成材这话一点不假。
胡同里的记忆 (三):少年宫4
上五年级的时候,升初中的政策改了,从以前的大泼轰、就近入学改为西城区统一考试了,功课比较紧张,就放弃了继续学书法。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可惜就这么放弃了。但就这两年的学习已经让我受益匪浅。钢笔字不用练自然就写得漂亮了不说,教导主任指定我和另外两个同学负责出全校的黑板报,每周更新一次,报告一周以来学校发生的好人好事,公布重要通知等。那种责任感、自豪感跟现在成为校刊的编辑差不多吧。
后来上初中后还曾经遇到过一位书法班的同学,他告诉我原来的书法老师其实是位书法家来的,他是在一张报纸上偶然看到的他的事迹才知道的,文革受冲击被贬到少年宫当老师,还好问题没那么严重,没被劳动改造。只可惜我已经记不得老师的尊姓大名了,不然的话查一查就会知道了,虽算不上弟子吧,但毕竟本人也曾经有幸跟一位大师学过书法了。
胡同里的记忆 (三):少年宫5
参加少年宫的活动不仅培养了我的业余爱好,增加了些许技能,而且那时候全部都是免费的,我是真正享受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常常自豪的说:我任何业余爱好和兴趣的培养都没用家里花钱,不像现在一切向钱看,子女课外培训费用对每个家庭来讲都是个不小的开支吧。 我由衷感谢学校老师能选拔推荐我,也由衷感谢少年宫老师的辛勤培养,让我度过了一个丰富多彩,充满收获且无比幸福的童年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