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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9月2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赵仁伟、胡靖国、廖君)拥有海外博士学位、通过全国公开选拔上任的山西省太原市水务局原局长都洁因索贿受贿、虚构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前不久被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都洁从一名年轻学者到腐败干部的蜕变之路发人深省。
上任伊始索贿赂,虚报项目套公款
都洁曾在日本、泰国留学,拥有博士学位,后在武汉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7年7月,太原市委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人选时,时任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副局长的都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2007年10月,都洁被任命为太原市水务局局长,时年41岁,此后又当选省政协委员。
然而,这名被寄予厚望的“女博士局长”上任不久,就开始了腐败行为。经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中,都洁多次向基层干部索贿受贿,也曾通过虚报项目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009年1月,都洁向清徐县水务局局长成某提出,自己购房短缺资金20万元,之后,成某从获得下拨水资源费的清徐县东于村村委会主任手中拿来20万元,送给都洁用于购房。
2008年12月,都洁未履行正规项目申报批准程序,便通过一家房地产公司副总余某擅自以水务局名义与一家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水处理工程合同,约定合同金额48万元。之后,都洁安排市水务局上报了该项目,33.6万元的财政首付拨款便拨付到这家环保科技公司账户。2009年1月,都洁以女儿的名义与余某的房地产公司签订内部购房协议,并从上述水处理项目财政拨款中拿出26.88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
经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都洁的经济问题“浮出水面”。2010年12月,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以都洁受贿35万元、贪污26.88万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都洁不服提起上诉。今年6月,太原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对都洁受贿、贪污一案做出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办事独断专行,品行难以服众
记者走访了都洁工作过的山西、湖北等地一些干部群众。他们认为,都洁学历高、会考试,但其言行举止并不像是一个学者,在当地干部群众中的口碑并不好。
还有的干部群众指出,都洁的迅速堕落表明“有才学并不代表有德行,会考试并不代表会办事”,如果领导干部忽视自身的廉洁自律,加上教育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即便很有学问也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贾桂梓说,从都洁的犯罪过程可以看到,她自恃比别人读的书多,又是局里一把手,把组织上对她的信任当成可以凌驾一切的特权,于是赤裸裸地索贿,没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一位处长告诉记者,自己与都洁有过几次业务上的联系,但一点都没有看出学者和博士的形象,也听到一些区科技局的干部说她过于自以为是,听不进不同意见,让一些同事很反感。
记者在太原市水务局采访时,一些干部反映,都洁在日常工作中独断专行,单位的大事小事都她一人说了算,刚上任便把单位的财务大权收到自己手中,搞财务一支笔,花什么钱,花多少钱,都她一人拍板,把单位当成她家的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全失效。
廉洁自律最重要,教育监督待加强
有关专家指出,都洁腐败案在当下具有警示意义,如何加强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应该引起重视。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黎民表示,近几年的实践证明,通过考试公开选拔干部是一种必要、有效的方法,但是一次考试难以检测其品行。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廉洁自律是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还需要通过教育和监督管理来提升干部素质,确保干部合格履职。
山西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贺宏等人士表示,领导干部的自律至关重要,出现腐败问题首先要从本人身上查找原因,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加强自律,人生道路就会偏离正确方向。所以,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自我约束,常思贪欲之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太原市水务局一些干部反映,都洁从外地前来任职,本单位同志对其业务能力、个人品行并不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普通群众对都洁这样的“一把手”也缺乏监督。有关人士建议,加大群众评议力度,将民意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确保干部在群众中立得起来。
重“考”还须重管,一些干部群众和专家指出,应进一步加强对公选干部的后续管理。太原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杨力认为,公选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面对岗位的变化、权力的增加,一些人容易忘乎所以,私欲膨胀,如果缺乏教育监督,很容易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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