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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杭州6月23日电 (张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3日披露该省去年至今多起职务犯罪案例,查处厅级干部10人。
数据显示,去年至今年5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178件266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1662件2034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516件631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200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认为,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警示了相关从业人员,规范了行业管理。
如近年来宁波市部分建筑垃圾处置单位肆意乱倒渣土泥浆,甚至直接向甬江、余姚江、奉化江的“三江”河道排放泥浆,严重污染环境,堵塞河道,影响防洪、通航、桥梁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据不完全统计,仅该市江北区范围内被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若全部清理干净,政府需花费10亿元人民币以上。宁波市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深查细挖,查清乱倒渣土泥浆背后的利益链条,立案查处了包括宁波市城管局原副局长陈建胜,宁波市港航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华等人在内的滥用职权犯罪5件17人,贪污贿赂犯罪25件27人。
此外,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正厅级)李震范受贿案也经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去年2月5日已被依法逮捕,侦查终结后于同年5月20日交办衢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4月18日,衢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震范无期徒刑。判决认定,李震范在担任杭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李震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333.2余万元。一审判决后,李震范表示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另外,该省检察机关还成功查办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长金俊杰、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任王黎煚、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岳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原副书记程锋、德清县总工会原纪检组长戴新宇、德清县环保局原总工程师朱伟平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但是对职务犯罪的查处不是目的,查处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预防。”王祺国如是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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