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女神”石某在庭审现场流泪“喊冤”。 王鑫刚/摄
晨报讯 59岁的石某自称是“九天女神”,谎称能用意念发功排毒,帮助被害人谢某治疗宫颈癌,骗取对方现金、烟等各种财物共计26万元。一审获刑6年后,她提出上诉。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在市二中院开庭。石某仍坚称她有特异功能,自己帮人调理身体不允许收钱,说她诈骗实在冤枉。
石某高中文化,退休人员。根据一审查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间,石某在本市东城区、九寨沟旅游景区等地,谎称能用意念发功排毒,摆供品、写天书、吃天书等方法,帮助被害人谢某治疗宫颈癌,骗取对方现金和烟等共计26万元。后谢某发现病情加重后报案。石某去年4月26日被抓获归案,赃款未退赔。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我觉得我是冤枉的,是谢某求我帮她治病的。”石某说,她和谢某是通过朋友认识的,对方病得很重。“她让我给她做调理,我跟她不熟就没有同意,让她上医院。但她跪在地上求我,我没办法只得同意。”
石某自称具有特异功能,是“九天女神”,属于道教的一种。“我不清楚九天女神主管什么,但这个神能治病,有特殊能力的神都能解除病痛。”石某告诉检察官说,她不能看到癌细胞,但能看到它在哪儿,和普通细胞比较是黑气。她用意念发功后,可以杀死癌细胞。治疗后,根据B超结果,病治没治好,自己也能看出来。
“我一辈子没有办过亏心事。我没有想到,这两口子竟恩将仇报。”石某抹着眼泪说,自己给别人调理身体是不能收钱的,谢某给的钱都被她扔出去了。谢某病好以后带她去九寨沟旅游,自己总共就收过谢某给的5800元,还是自己请她吃饭的饭费。对于写有自己名字,认可收了26万元的纸条,石某称她写名字时是空白的,上面的内容是后加进去的。
公诉人指出,石某自称是九天女神,声称能给被害人治好病,并向对方索要大量物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钱款收条等证据能够证实其诈骗行为。在有关收取钱款的录音对话里,石某也表示收26万元是让她调理一年的费用。公诉人认为,石某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现在病情严重恶化,社会危害性大。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建议维持原判。“我没有义务给别人瞧病,今天她说我骗她的钱,我感到天大的冤枉。他们两口子在重庆骗了280万元买了辆奔驰车,现在他们还不上钱了,就来骗我26万元。”石某说着又声泪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