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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田大勇认为,企业在非洲投资光伏电站,充分考虑建设电网的成本是必不可少的。
另一方面,非洲国家政局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也是在非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石光集团董事长杨军就有此担忧,“有时候,非洲当地会出现争斗,施工人员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我们这边派人过去工作有点困难。”
中国进出口银行首席国家风险分析师赵昌会在分析非洲市场风险时,提醒道:“虽然非洲一些国家的一体化程度在加深,但切记不要忘记每一个国家依然有自己非常独特、严格的法律框架。不要以为将来成为共同市场了,一些法律、规则在非洲任何国家都适用。在进入非洲市场之前,企业一定做好前期考察工作,了解各个国家相应的法规与准则。比如与此高度相关的就是,光伏所在领域里的税收,避免双重征税。”
探寻新模式
2012年11月,摩洛哥首都拉巴特消息称,由非洲发展银行、非洲发展基金会等组成的非洲发展银行集团日前与摩洛哥太阳能总署签订贷款协议,向摩洛哥瓦尔扎扎特太阳能电站提供2.38亿欧元贷款,用于第一阶段项目建设。
而在此消息正式公布之前,部分中国光伏企业就已关注到此项目。摩洛哥大使曾对外表示:“一些中国企业已经对摩洛哥的太阳能计划表现出兴趣,并且提交了投资申请。”
摩洛哥太阳能计划之所以能够获得中国企业的青睐,关键的因素是其能够获得包括非洲发展银行、非洲发展基金会、世界银行在内的贷款。
田大勇对记者直言,在非洲市场投资太阳能,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依托资本,依靠政府的补贴政策,通过非洲发展基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获得贷款,或者通过其他国家的资助,建设援助性质的项目,;二是以非洲市场为试点,做欧美的碳交易市场。
到目前为止,非洲市场上,受援助贷款的光伏项目居多。这种援助项目,对企业来说,因有可靠的资金来源,风险较小。
“针对非洲,我们已经开发了很多技术,关键在于拿到资金。我认为可以从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以及一些地方政府获得资金。”天合光能公共事务高级经理侯鲲呼吁,“当然我们仍需探索建立新的商业模式,有利可图,对任何合作方有利。”
记者采访的多位光伏组件企业均表示,不愿对非进行直接的组件售卖,而希望利用当地政府的政策,参与到电站建设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类似希腊、保加利亚等国补贴政策变化的情况,抑或是电站建设完成后不能成功脱手,电站投资者将损失惨重。
鉴于此,国家发改委应对气侯变化司国际合作处处长黄问航建议国内光伏企业“抱团”出海,整合中小型企业,以提高抗风险能力。
目前,国内有多家企业已经以公益援助等方式,在非建设光伏项目。按照某业内人士的说法,这种援外并非完全免费,而是通过先免费试用、再逐步收费的形式收回成本,最终达到盈利目标。
有消息称,中国商务部正在拟定政策,推动中国企业远赴非洲40多个国家开发光伏市场。中央财政未来3年内将拿出2亿元用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主要帮助非洲国家开展节能减排产品推广与电力建设方面合作。一些中国光伏企业正对此项政策翘首以盼,以期借政策东风,顺利远渡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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