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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王小川 张聆听)备受媒体关注的“1·17”事件有了新进展,4月26日,“浙台渔运32066”号渔船船东颜可青说,韩国济州岛法院4月20日已受理他们状告韩国海警暴力执法的申诉,并将在5月25日至6月29日期间开庭。目前,该船船东、船长和律师均已办妥出国护照,准备赴韩出庭。
今年1月17日下午3点左右,温岭市钓浜“浙台渔运32066”号渔船在济州岛以南韩国“专属经济海域”内缘遭到韩国海警稽查。船长王小富说,韩方执法人员在没有鸣笛或发出停船警告的情况下强行登船,并对船上包括自己在内的13名中国船员进行野蛮殴打,导致5人伤势严重,其中3名船员当场昏迷。
事发后,颜可青闻讯赶到济州,向韩国海警方面缴纳了8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8万元)的“担保金”,并承担了所有船员的医疗费用。该渔船于1月25日下午才被允许离开济州,并于27日回到浙江。
今年3月,颜可青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向韩国济州岛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韩国海警暴力执法,要求归还“担保金”,并承担所有船员的医疗费用。颜可青称,之所以要打这场官司,是不想忍气吞声,因为这种暴力违反了国际法,严重触犯了基本的人权。他希望通过这场跨国官司,提醒韩国海警,今后理性对待中国渔民,就事论事,不要无原则、无限度地将渔业事件扩大化。“毕竟中韩两国是友好邻国,关系好比什么都重要。”
台州市涉外渔业协会秘书长庞虎林告诉记者,这是中国首例基层渔民依法自主维权、状告韩国海警暴力执法的涉外案件。他希望通过这场跨国官司,韩国海警能集体反思对待中国渔民的态度,改进执法方式,彻底停止暴力执法行为,避免因暴力执法引起的对抗行为,消除两国间因海上渔业活动导致的不稳定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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