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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网友
发表于 2012-12-11 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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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CI
家住加拿大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一名女子黛尔.福特斯在经过了一场差不多十年的与前男友的房产官司之后,却发现自己欠下了六位数的律师费。现在,她的律师称要把她的房产收回作抵押。
54岁的黛尔表示,她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她打赢了房产官司,却要失掉房子。
黛尔是为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个有残疾的儿子。她唯一的财产就是她的房子和前后12公顷的土地。她说,在过去25年中,她都要打两份工,来保证自己的支出。
十年前,她的前男友威尔森在分手后,窥视她的房产,对她提出了起诉,称自己也拥有部分产权。
官司一打十年,这比黛尔的律师杜巴斯(Jonas Dubas)预测的要长了好几年。
黛尔介绍说,案子的审理时间长达三个星期。她说,为了我那一小块地,两边律师的桌子上的文件堆的老高,看上去有些可笑。
她介绍说,2007年,在案子最终进入审讯程序的时候,她支付了几千元律师费。在案子继续下去之后,她的律师称,她需要先拿出10万元的房产按揭作为抵押,利息是每年18%,否则他不会继续为她做代理。
通常来说,来自温哥华的这位离婚官司律师阿巴斯的标准价格是一小时300元。在他给黛尔的账单中,有几次只是给对方律师打个电话、留个言就要收费148元。
在2010年,黛尔终于赢得了这场离婚官司。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上诉庭裁决,她的前男友威尔森败诉,并需要支付黛尔的诉讼费用。
黛尔觉得松了口气,因为这至少涵盖了部分律师费用。并认为,维尔森需要支付这笔费用。而这个时候,她的律师费用已经累积到了9万元。
但是,维尔森宣布破产 – 这就意味着他不用再支付这笔钱,而黛尔无法强迫他支付。
与此同时,她的账单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现在,已经达到了18万元。
她称,自己并非要逃避支付律师费,只是,这样的法律体系,让她打赢了官司却丢掉了房产。她称,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现在她只能责怪自己。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记者试图与杜巴斯取得联络,但这位律师拒绝对此做出评价,理由是黛尔还是他的客户。
在条新闻的背后,有许多人留言。有人建议说,在离婚时,最好是不要上法庭打官司,自己可以达成协议;还有的说,一定要仔细阅读与律师的合同,那些小的印刷体要格外留意,比如,黛尔案件中每天要支付88元利息的条款。
报道还指出,黛尔的例子并非绝无仅有,呼吁法律作出改革,特别是在律师费用这一项。而黛尔目前还没有就此在律师协会提出投诉。她称,自从经历这个案子之后,她以后再也不会上法庭打官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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