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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货币
布隆迪的法定货币为布隆迪法郎,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近3年的汇率是:2009年12月为美元兑1230.5布法郎;2010年1美元兑换1230.8布法郎,2011年1美元兑换1261.03美元。
外汇管理
布隆迪实行外汇管制。布隆迪国家央行即布隆迪共和国银行为全国外汇管理机构。布隆迪共和国银行行使央行职能,给国家金库垫款,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和管理外汇等。
布隆迪外汇买卖都通过银行按官价进行。共和国银行授权一些商业银行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目前办理外贸结汇的有布隆迪共和国银行等1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此外,还设有布隆迪保险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
1999年12月,布隆迪央行还批准开辟了第二外汇交易市场,允许除资本收入及传统大宗出口商品收汇外,其它来源的外汇可进入第二市场自由买卖。
根据布隆迪共和国银行外汇管理规定,国外公司在布设立的企业,凡涉及到外汇进出境的,必须在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当地银行申请设立外币帐户和外币与本币可兑换帐户。
国外公司在布设立的企业,从境外汇入的外汇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布法郎的等值外币,多汇不限。
进口商应向银行提交“进口和支付申报单”,注明进口商品种类、数量、离岸价格、运费、支付方式、结汇货币等,并附上出口商开具的形式发票,经银行审核后则可获得进口所需的外汇,但“进口和支付申报单”必须在商品装船前提交银行。
本国公民所获得的可自由兑换外币必须转售给银行。
外籍公民在布隆迪境内获得的可自由兑换外币也必须转售给银行。外国旅游者在布隆迪旅游期间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必须在相关银行用外币兑换成本币后支付。在布隆迪工作的外国公民,如将在布隆迪工作所获得 的职务(业)收入汇往国外,必须向开户行提交汇往境外的申请书,并附上由业主和劳动监察官签字确认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以及纳税单据,由开户行上报布隆迪共和国银行批准同意后,方可汇往境外,但汇出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收入的70%。
外国公司在布隆迪独资或合资开办的商业、工业、农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等企业,其经营利润、董事利润提成、个人薪金等,如按规定需纳税的,则纳税后可以汇入其设在境外的公司总部的外币帐户上,但必须在9月30日前(税务年度前),提交利润汇出申请书,并附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收入获得者名单、金额等利润分配表、税务表和完税单据,如有必要,还需附上外国股东或外国公司在总资本中所占的外币投资额等必要文件、材料,经布隆迪共和国银行批准同意后,便可汇往境外。
用于增加企业流动资金而从国外汇入的外币资本金(每笔不得低于100万布法郎等值的外币),可以重新汇往境外,但重新汇出前,必须出示相应的汇入证明文件。
银行机构
【央行】布隆迪共和国银行。
【商业银行】布隆迪商业银行、布琼布拉信贷银行、布隆迪国家经济发展银行。除布隆迪共和国银行外,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有外国或本国私人资本。
【私营股份制银行】英特银行、金融与管理银行。
目前,尚没有中资银行在布隆迪设立代表处或其他分支机构。中国银行出具的担保或信用证被布隆迪银行认可。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肯尼亚事务组分管布隆迪,联系人:张远,电话:0701024795。
融资条件
银行业间可开展相互融资业务。企业融资条件可以与银行协商决定。但是布隆迪资金严重短缺,银行贷款潜在风险较大。因此,各银行为控制和规避风险,制定了较高的贷款利率。目前,短期贷款利率平均为15.2%,中长期贷款利率为16.1-17.5%。除急需外,私营企业很少到银行贷款。
信用卡使用
目前当地的银行尚未建立和开通信用卡结算业务,在当地商业机构不可以用信用卡消费或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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