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货币 坦桑尼亚当地货币名称:先令,可自由兑换。2012年4月17日坦桑尼亚中央银行公布的美元兑先令汇率为:1美元=1584先令。自2009年以来坦桑尼亚先令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略有贬值,人民币不能与先令直接结算。 外汇管理 坦桑尼亚虽然实行外汇管制,但政策较为宽松,金融管理部门对外汇兑换业务持开放态度,外汇兑换相对简便,大多数银行都可以从事本国货币(先令)和外汇业务,其外汇汇率指导价格由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IMMF决定;在所有大城市都可看见私人开办的各类货币兑换所。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都可以凭有效合同从自己的开户银行兑进或兑出外汇,只须事先登记而无须专门批准。所有外汇和国内货币在坦桑尼亚国内银行间都可以自由划转。 坦桑尼亚的外汇市场由批发和零售市场组成。坦桑尼亚通行的外汇主要是美元和英镑,其它还包括欧元和阿联酋的迪拉姆。由于同处东非共同体的原因,坦桑尼亚的先令与肯尼亚、乌干达的先令也实现自由兑换,坦桑尼亚的银行还可以以这两国货币的形式发放贷款。 坦桑尼亚目前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实现自由兑换。政府已经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的义务,以刺激外国投资者来本国投资。对于大宗贸易,相关贸易公司只要向银行递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就可以在结算时凭单据按当时市场价格兑换和汇出美元。对投资或工程承包项目,坦桑尼亚政府保证可以通过经批准的商业银行无条件地自由兑换货币汇和出以下项目:投资和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和红利;获得外国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投资法登记的技术转让协议所发生的版税和费用;经营企业出售或清算所得的汇款(除去全部税收和其他债务之外的净收入)或投资所得的利息;坦桑尼亚企业外籍人士的报酬和其它津贴,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合法收入。利润汇出不用交税。 银行机构 截至2012年3月,在坦桑尼尼亚中央银行注册登记的商业银行有30家,区域银行7家,其他金融机构5家。过去5年间,坦桑尼亚银行资产增加了近2倍,从2006年的5.5万亿先令扩充到2010年的15.3万亿先令(约合99亿美元)。资产最大的3家银行是FBME银行、CRDB银行和NMB银行。 目前,在坦桑尼亚境内占据重要地位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洲开发银行和东非开发银行,其业务范围主要为政策性业务,包括通过贷款、投资及技术帮助提高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其经营优势主要在于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劣势在于这些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附加一些政治条件。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融资条件 各家银行的融资条件不尽相同,具体情况可与各银行营业部联系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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